2018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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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证券简称:华微电子公告编号:2018-062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夏增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聂嘉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郝志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