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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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公告

2018-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8-07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18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被立案调查后,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证监会结论性决定给出之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23日、2018年7月21日、2018年8月18日披露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2018-042,2018-045,2018-052,2018-07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