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晓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
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对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之股票进行解锁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内予以锁定。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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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7月27日至2018年7月3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2)解锁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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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2、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8年6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根据《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7.00万股变更为205.8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2.20元/股。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5.8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43%。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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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城地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号:2018-08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加强本次交易后公司对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故对原协议中“标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部分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鲍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45名激励对象本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同意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20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沙正勇等交易对方关于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25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14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9月18日,城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19,494.7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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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行业的发展方向,同时结合市场环境适当调整安排项目进度,拟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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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由于目前地基专用装备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价格处于高位,因此公司目前不适宜大量购买地基专用装备。因此,公司在现有生产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同时,公司部分设备通过租赁来满足公司的日常需求。综上,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地基专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2、技术中心项目
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初期因周边路政规划原因使项目设计和施工都无法正常开展,为了使技术中心能尽快投入使用,公司调整设计方案,将项目分两期建设,分期报批、报建耗费了较长时间。本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因消防验收事宜,为满足消防要求,公司需要对已建成部分的机修车间进行重新设计、重新建造,导致项目进度未达到预期。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实施期限。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地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之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公司将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说明披露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反馈意见回复之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