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聘任周大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欣全先生、郭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8年9月18日收到公司原总经理王胜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胜强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因王胜强先生的辞职,公司对总经理职务进行了调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聘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大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大桥先生简历附后)
二、独董独立意见
独董发表意见如下:1、周大桥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2、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周大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其他说明
王胜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促使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使公司的组织、系统、管理能力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公司对王胜强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附简历:
周大桥先生,1978年出生,南开大学无机化学硕士。2000年至2002年任信息产业部第十八研究所工程师,2002年至2016年先后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技术总监;2016年至2017年任中节能(汕头)循环经济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至今任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大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419股,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票代码:601028 股票简称:玉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53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1、为保障公司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水平和技术实力,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聘任王欣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欣全先生简历附后)
2、为进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市场,提升公司销售规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聘任郭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郭明先生简历附后)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1、王欣全先生、郭明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2、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欣全先生、郭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附:简历
1、王欣全先生,1982年出生,天津大学化学工艺专业工学博士,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博士后。历任意大利材料物理国家研究所—国家模拟中心(INFM-DEMOCRITOS)、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研发中心(GM Globe R&D)、美国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PNNL)访问学者。2013年6月至2018年6月先后在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础研发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力神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7月至今任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顾问。
王欣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郭明先生,1974年出生,北京长城研修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2003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任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2018年6月至今任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
郭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