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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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8-05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冲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2人;

董事长孙月英女士、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王大雄先生、徐辉先生、蔡洪平先生、Graeme Jack 先生、陆建忠先生、顾旭先生、张卫华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公司监事叶红军先生、郝文义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俞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票面利率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 议案名称: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 议案名称:担保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 议案名称:债券偿还的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批准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聘请二〇一八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2018-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及其各项子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尚浩东、黄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和《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列明,除此之外,无其他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