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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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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8-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9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于2018年4月20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5月10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060、2018-068、2018-082、2018-087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18年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渤海金控为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提供担保进展情况

㈠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与甘肃兰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银租赁”)于2018年9月19日在天津签署了《转租赁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天津渤海作为出让方与兰银租赁开展1.8亿元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为支持上述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天津渤海下属全资SPV天津渤海十四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十四号”)于2018年9月19日分别与兰银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公司为天津渤海上述1.8亿元租赁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天津渤海十四号以其持有的一架ERJ190-200LR飞机为天津渤海上述业务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对天津渤海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18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3.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4.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

5.法定代表人:彭鹏;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总资产29,413,541.3万元,净资产3,145,816.5万元;2017年年度营业收入3,592,821.9万元,净利润371,7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8年6月30日,天津渤海总资产28,699,684.7万元,净资产3,393,108.2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986,723.9万元,净利润178,53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㈢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转让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3.担保金额:1.8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已纳入2018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天津渤海100%股权,公司及天津渤海十四号为天津渤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系支持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天津渤海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天津渤海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天津渤海十四号为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㈠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租赁”)与兰银租赁于2018年9月19日签署了《转租赁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横琴租赁作为出让方与兰银租赁开展0.7亿元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为支持上述业务顺利开展,天津渤海全资SPV天津渤海十四号于2018年9月19日与兰银租赁签订了《抵押合同》,天津渤海十四号以其持有的一架ERJ190-200LR飞机为横琴租赁上述0.7亿元租赁资产转让提供抵押担保,并按照担保金额的0.5%向横琴租赁收取担保费用。同时,横琴租赁向天津渤海十四号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天津渤海董事会、天津渤海十四号执行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7046(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于翠珍;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64%、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7.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横琴租赁总资产123,490.69万元,净资产74,366.41万元;2017年年度营业收入8,508.41万元,净利润3,205.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8年6月30日,横琴租赁总资产114,170.1万元,净资产75,292.40万元;2018年半年度营业收入2,627.6万元,净利润52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㈢《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转让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时止;

3.担保金额:0.7亿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天津渤海十四号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㈣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持有横琴租赁64%股权,天津渤海十四号以其持有的一架ERJ190-200LR飞机为横琴租赁提供抵押担保系支持横琴租赁业务发展。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横琴租赁资金实力并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横琴租赁业务发展。本次担保被担保方横琴租赁同时向天津渤海十四号提供反担保且支付相应担保费,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869,392.59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1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之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143,66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69,000万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80,000万元人民币;香港渤海、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45,955.43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530计算折合人民币4,426,732.59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894,392.59万元,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6.2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约16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天津渤海之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143,66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对其全资SPV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69,000万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80,000万元人民币;天津渤海SPV对横琴租赁发生担保金额约7,000万元人民币;香港渤海、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45,955.43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530计算折合人民币4,426,732.59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