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华东电脑 编号:临2018-050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电脑”或“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收到股东宋世民先生的通知,宋世民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8年9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2,836,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02%。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宋世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身份证号码:310105********1237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98号21B
2、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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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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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东电脑
股票代码:6008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世民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98号21B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98号21B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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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姓名:宋世民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
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否
5、 身份证号码:310105********1237
6、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98号21B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个人资金需要减持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个人的资金需求,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减持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宋世民持有华东电脑23,998,410股,占总股本的5.67%。本次权益变动后,宋世民持有华东电脑21,162,010股,占总股本的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宋世民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均价每股19.7076元,共减持公司股 份 2,836,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6702%。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宋世民签
签署日期:2018年9月21日
第七节备查资料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幢27楼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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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宋世民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