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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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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战略新兴方针政策导引下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战略新兴产业”概念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7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30%—95%。

在资产配置上,本基金将围绕战略新兴产业进行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以及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战略新兴产业,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判断未来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股票投资策略

1.1战略新兴产业概念的界定

本基金所拟定的战略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具体来讲,本基金拟投资的战略新兴产业概念主要包括如下几类公司:

1)中国制造2025规划概念相关公司:《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政策支持和指导下,围绕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创新以及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5大工程,借助“互联网+”的信息化,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有助于实现促进中国制造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产业升级的上市公司。

2)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入围的公司以及受益于该类创新成果的公司: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国家自主创新产品通常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是大国制造和强国制造转变的关键要素。

3)新型消费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主导的产业及公司: 包括电子商务、传媒、网络游戏、在线旅游、在线教育、医疗、体育、财富管理等第三产业领域的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持续跟踪国家相关政策、关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科研成果和技术工艺的重大突破及市场需求商业模式创新等因素的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的范畴进行动态调整。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战略新兴产业主题的方法调整或者原战略新兴产业主题的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不再属于战略新兴产业主题等,本基金持有的战略新兴产业主题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1.2 行业配置及个股投资策略

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政策驱动的、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新的增长点和产业中,以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为主,重点关注公司以及所属产业的成长性与商业模式。

1)行业选择与配置

行业的选择与配置方面,重点关注三个问题:经济运行所处的周期、产业运行周期、行业成长空间。顺应经济结构转型的变化,寻找推动经济增长的新的驱动力,重点关注行业所处的成长周期,行业的增速以及未来的空间。

2)竞争力分析

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竞争优势,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本基金强调通过核心竞争力判断上市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潜力。

3)管理层分析

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其能力的依赖度大大增加。由此,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分析中尤其强调对管理层的经营纪录以及管理制度的考查。

4)财务指标分析

在财务预测的基础上,对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回报率相对于资本成本的差异和公司的财务稳健性进行判断

5)估值比较

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6)交易策略

通过详实的基础研究以及后续追踪,合理确定投资标的交易价格区间,减少交易的随机性。

(三)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四)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本基金将进行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等,由相关领域的专业研究人员提出独立的投资策略建议,经固定收益投资团队讨论,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形成固定收益证券指导性投资策略。

(五)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成长和价值优选条件的高科技公司发行的权证。

(六)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在保证本金绝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基础上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七)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兴产业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5%

本基金投资于“战略新兴产业”概念主题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的占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中证新兴产业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市上市的新兴产业的公司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100家公司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两市中新兴产业公司的整体表现。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组成,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风险水平较高的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3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一、绪言”中,对招募说明书依照的法律进行了更新;

2、 在“二、释义”中,更新了13与53条释义;

3、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以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 “(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的内容。

7、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8、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9、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10、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内容;

11、在“十六、风险揭示”中,更新了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的内容;

12、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内容;

13、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8年08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806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杭州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 2018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三)、 2018年0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海通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四)、 2018年05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光大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 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六)、 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八)、 2018年03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摘要)》;

(九)、 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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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