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8-1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者“博云新材”)及下属子公司自2018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2,866.88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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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政府补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均不具有可持续性。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C919大型客机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机轮及刹车系统研制保障条件建设立项的批复》(工信部装函【2017】509号),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C919大型客机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机轮及刹车系统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5,440万元。近日长沙鑫航收到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以现金形式下拨的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2,100万元,目前该笔补助资金已划拨至长沙鑫航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获得的补助资金中,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23,200,000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5,468,788.17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对于以上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将进行以下确认和计量:
(1)作为其他收益5,137,788.17元,作为营业外收入331,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收到C919大型客机机轮及刹车系统研保条件建设专项资金21,000,000元和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200,000元,该两项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递延收益,自相关长期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546.88万元,对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为529.97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相关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对未来会计期间的损益将产生一定影响。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8-10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收到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以现金形式下拨的第一批中央财政资金原披露为2,200万元,现更正为2,100万元,更正后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披露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