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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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8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满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其重点项目建设及业务规划的落实,增强竞争优势,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以现金方式对中原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8-082号《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08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满足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推进其重点项目建设及业务规划的落实,增强竞争优势,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中原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

2、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中原电子产业园一期101中原电子大楼栋-1-7层/室

3、法定代表人:陈小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789.10万元

5、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军事电子领域的研发、制造与服务。

6、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1、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对中原电子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5亿元。增资完成后,中原电子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3,789.10万元增至108,789.10万元。

2、中原电子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对下属公司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1月,公司完整重大资产重组,中原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8月,募集配套资金批文到期自动失效,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应终止;计划募投的资金未能实现,致使中原电子部分重点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计划有所滞缓。为支持中原电子发展规划,继续推进重点项目落地,从而促进中原电子军工能力结构调整及军民融合,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及整体实力,公司决定对其现金增资,专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内部资源配置,有利于巩固公司在优势行业的领先地位,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