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美的集团”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鉴于“美的集团”股票(股票代码:000333)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9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美的集团”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客服热线:400-821-7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2日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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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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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8年9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机构以实际为准)。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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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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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分红款将于2018年9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21-77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尚智逢源(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具体销售机构以实际为准)。
(6)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