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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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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45)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6) 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 、张兰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在确保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的前提下,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将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灵活配置,同时采取积极主动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策略,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严格控制下行风险,力争实现基金份额净值的长期平稳增长。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个股精选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等。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运行阶段的判断来确定投资组合中各大类资产的权重。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精选出具有内在价值和成长潜力的股票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在对宏观经济环境判断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流动性及各类资产相关性等因素,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优化,在规避风险的前提下,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提供支持。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不同主题或行业的市场轮动情况等。

在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方面,本基金会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利率趋势,选择流动性好,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应用投资时钟,分析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以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其次是在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后,根据对行业分析研判,把握行业周期轮动,挖掘投资主题,确定行业的资产配置;再次,应用资产评估系统进行日常的动态股票资产配置。

(1)投资时钟的运用

本基金在基于对经济周期及资产价格发展变化的理解和判断,在把握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上运用投资时钟,根据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分析,把经济周期分为“衰退-复苏-过热-滞胀”等阶段,判断当前时段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具体位置,并以此确定所投资的大类资产种类及不同类别资产的投资优先级别。

衰退阶段,经济增长停滞。超额的生产能力和下跌的大宗商品价格驱使通货膨胀率更低。企业赢利微弱并且实际的收益率下降,失业率处于高位。随着央行下调短期利率,试图刺激经济回复到长期增长趋势,收益率曲线急剧下行。此阶段债券是最佳的资产选择。

复苏阶段,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效力,经济加速增长到长期增长趋势附近,因剩余产能充足,通胀水平仍在下降;因边际成本较低,公司毛利快速增长,盈利增长强劲。此阶段股票是最佳的资产选择。

过热阶段,经济增长率仍处于长期增长趋势之上,因资源与产能限制,通胀压力显现;公司收入增长仍然较快,但通胀与成本压力逐渐拖累其业绩表现。央行加息试图使经济增长率向长期增长趋势回落。随着收益率曲线上行和平坦,债券表现不佳。股票投资收益依赖于强劲的利润增长和价值重估两者的权衡。此阶段大宗商品是最好的资产选择。

滞胀阶段,经济增长率降到长期增长趋势之下,但通胀却继续上升。生产不景气,产量下滑,企业为了保持盈利意图提高产品价格,导致工资-价格螺旋上涨。企业的盈利恶化,股票表现不佳,此阶段现金是最佳的选择。

根据经济周期中不同阶段的判断,进而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

(2)行业、主题及趋势配置策略

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研判,确定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在投资策略的运用中行业配置策略、主题策略以及市场趋势策略进行具体细化的投资运作。

行业投资策略将定位于降低组合的波动性以及与市场的相关性,行业配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事前对各行业板块的波动及与市场相关性的测算,以此构建低波动性的行业组合;二是事中对各行业板块的波动性、相关性进行更新测算,以便对行业组合进行再平衡。本基金根据不同行业的盈利情况对经济周期的敏感程度,将行业分为周期性行业和稳定性行业两大类。在基于对行业大类划分的前提下,对不同行业配置中采用不同的策略。本基金通过分析和持续跟踪影响各个行业收益率的关键因子,及时调整在经济周期不同阶段的行业配置。

主题策略方面,本基金将以全球化的视野,分析并把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革的方向,把握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遇,并充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深入发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投资主题。主题精选策略运用,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筛选可选投资主题及其细分行业。在主题精选中,既要关注传统经济增长中的核心推动力量,也要关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出现的新增长点和投资机会。在具体操作中,主要分析可选投资主题内细分行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行业的景气度、竞争结构和盈利模式等因素,结合公司研究部门的行业研究成果,评估可选投资主题内细分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对主题内的上市公司进行精选。

趋势策略通常是指某一类行业或公司,其整体业绩成长和价值变化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平滑性,以此决定了行业的业绩及公司股票价格的长期趋势。在对行业策略及主题策略的优化细化分析基础上,研判并捕捉各个行业的短期、中期及长期趋势,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本基金通过基本面分析、行为金融分析和其他分析手段,研究和利用各种趋势的动态特征,对资产进行动态配置。

对于行业策略、主题策略及趋势策略的运用,最终影响各个行业收益率的关键因子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估值因子,如PE,PB,EV/EBITDA等;第二类为质量因子,包括毛利率、ROE等;第三类是经济周期景气指标,如利率、贷款增速、订单、开工率等。除了基本面的因素外,本基金将关注市场情绪等因素,以判断各个行业配置时机是否到来,把握经济周期景气以及市场情绪,了解到周期处于何处以及在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表现,确定行业配置。

(3)资产配置评估系统的运用

本基金运用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评估模型,通过宏观经济、企业盈利、流动性、估值和行政干预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判断,进而确定配置比例,以进行日常的动态股票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建立股票库。首先,运用流动性、盈利能力、估值水平等指标对所有A股进行定量筛选,构建股票备选库。其次,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定性分析,进一步发掘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个股构建股票风格库。

(1)个股投资策略

1)定量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以下两步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筛选,建立本基金的股票备选库。

首先,在市场所有A股中,剔除ST、*ST及公司认为的其他高风险品种股票。

其次,在上一步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盈利能力、估值等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综合排序、筛选,形成股票备选库。

本基金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总资产报酬率(ROA)、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率等指标作为盈利能力指标的衡量标准。

本基金选取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例(PEG)等估值指标,对入选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综合评估入选,选取估值合理的个股。

2) 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从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公司治理结构、运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和风险因素等几个方面对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进行定性分析,以构建投资组合。

行业发展前景及地位:公司所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良好的行业成长性;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在生产、技术、市场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行业内领先地位,并在短时间内难以被行业内的其他竞争对手超越,在未来的发展中,其在行业或者细分行业中的地位预期会有较大的上升。

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管理规范,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

营运状况:公司营运状况良好,股东和管理层结构稳定;各项财务指标状况良好;公司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等。

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诸如专利技术、资源独占、销售网络垄断、独特的市场形象、较高的品牌认知度等核心竞争优势。

风险因素考察:公司在技术、营销、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较大风险,同时公司具备与规模扩张匹配的较强的管理能力。

3)估值与市场预期分析

本基金将对备选股票对市场价格进行分析,通过基本面来判断股票的估值及市场预期是否合理,通过对通过历史和当前的ROE、P/B、P/E 等指标进行比较,以发现和确定股票的定价缺陷与投资机会。

4)财务健康度分析

本基金通过研究备选股票的财务数据,以判别企业财务健康状况和风险。本基金采用三年财务报告数据,选取反映公司收益、市场比率、成长、效率和风险的关键指标,确保备选股票的财务健康。

5)实地调研

对于本基金计划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对上述公司情况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财务数据真实性等进行深入了解。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附权债、回购杠杆、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寻求获取长期稳定的风险收益。

(1)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考虑信用溢价对久期的影响,若经济下行,预期利率将持续下行的同时,长久期产品比短久期产品将面临更多的信用风险,信用溢价要求更高。因此应缩短久期,并尽量配置更多的信用级别较高的产品。

(2)收益率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

(3)债券类属选择

本基金依据宏观经济层面的信用风险周期和代表性行业的信用风险结构变化,做出信用风险收缩或扩张的基本判断。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债选择

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权类债券品种,如可转债等,本基金还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分析,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债券的内在价值。

1)流动性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本基金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

2)信用分析策略

为了确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得稳定的收益,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5)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债券市场收益率情况及资金成本水平,实时把握不同市场和不同期限品种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回购杠杆操作,有效增厚基金资产收益。

(6)附权债券投资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2)其他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1)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期。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投资组合策略管理

本基金建仓时,将根据市场环境,运用股指期货管理建仓成本。本基金出现较大申购赎回时,将运用股指期货管理组合的风险。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四)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5%。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适用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对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而动态调整。

如果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股票等权益类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为主,本基金以三年期定期存款税后利率+2.5%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在严谨的风险管理基础上,获取持续平稳收益,同时通过灵活合理的资产配置,提升基金整体收益能力,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本基金为混合型投资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六)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等。

2、投资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通过对宏观、政策、行业、公司、市场等方面的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建议和投资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运用风险模型及监测指标定期或根据需要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并向基金经理反馈。

(2)构建投资组合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批确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参考研究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研究分析,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其权限范围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

(3)交易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中央交易室发出交易指令。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监察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长办公室、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在监察部和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提供的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定期对证券市场变化和基金投资阶段成果和经验进行反思,对基金投资组合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股指期货、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

(2)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合计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1)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12)、(19)、(20)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应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2018年6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1.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A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C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5%。

第六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支付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第七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一、绪言”部分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编写依据。

3、“二、释义”部分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等有关条目的解释。

4、“四、基金托管人”中根据托管人的最新资料更新了相关信息。

5、“三 基金管理人”中根据管理人的最新资料更新了相关信息。

6、“五 相关服务机构” 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7、“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修订进行更新。

8、“十 基金的投资”之“(三)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根据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更新,“(八)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十一)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根据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部分更新。

10、“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更新。

11、“十八、风险揭示”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了流动性风险揭示。

12、“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托管协议的修订进行了更新。

13、“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信息。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