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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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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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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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深圳前海汇联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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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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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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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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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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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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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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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9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64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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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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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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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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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客服电话:400888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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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人代表:弭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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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联系电话:021-68649788
传真:021-50120888
联系人:金芬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8621 5359 4666
传真:8621 6288 1889
联系人: 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四、基金的名称
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具有价值优势的中小盘股票,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4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盘股票。
中小盘股票包括: 1)中国A股主板市场(不含中小板)的中小盘股票;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场的所有股票;3)创业板市场的所有股票。主板市场(不含中小板)的中小盘股票的界定如下:基金管理人每半年末对A股主板市场(不含中小板)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 累计流通市值达到A股主板市场(不含中小板)总流通市值三分之二的这部分股票纳入中小盘股票。在此期间对于未被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的股票(如新股上市等),如果其流通市值可满足以上标准,也称为中小盘股票。
一般情况下,上述所称的流通市值指的是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乘以收盘价。如果排序时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等原因需要对流通市值进行修正的,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流通市值。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基于MVSR分析框架来制定。MVSR分析框架包括四个部分:M-宏观经济情况,V-估值水平,S-市场情况,R-风险状况。
关于宏观经济情况,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国内外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宏观经济数据。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会重点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会重点关注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包括GDP以及投资、出口和消费的情况、CPI和PPI,以及其他一些领先和同步指标。
关于估值水平,本基金将重点分析目前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盈利状况、未来一年的盈利预测情况以及外推12个月的风险溢价水平情况。
关于市场情况,本基金将重点研究三个方面,一是主要指数情况,包括国内的主要指数(沪深300指数、中小板指数等)和国外主要市场的指数情况;二是资金的供给情况;三是行业分类指数的表现情况。
关于风险状况,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变化、经济数据(包括宏观数据、行业数据和单个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化、资金供给的变化、以及外围市场的变化等。
对上述四个部分,本基金会进行最近三个月和未来12个月的分析和预测,从而得出乐观、中性、谨慎和悲观的看法,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对市场、行业的整体判断和指数运行空间的判断,并根据这些判断来决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行业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中小盘股票,以期把握中小企业两类投资机会:高速成长预期所带来的上升动量以及由于低关注度所带来的价格回归。
一方面,中小型企业伴随三十多年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从单纯的数量扩张的粗放型增长进入到一个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的科学可持续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生存、经营环境获得了巨大改善。当前,国内乃至全球的产业转移、产业升级机遇亦将为国内中小企业的高速成长带来战略机遇期。
另一方面,相对于大盘蓝筹股,投资者对中小市值股票关注较少,从而忽略了一批具有良好基本面和较强盈利预期的上市公司。因而,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可能被长期低估,因而蕴含着价格回归价值的超额收益。
(2)选股策略
鉴于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以“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为主,同时结合“自上而下”的分析对公司成长性进行逻辑性判断,以甄别具有较高成长性抑或具有价值优势的中小盘股票。
1)具有较高成长性
高于市场平均的成长前景是市场给予溢价的一大驱动因素,因此,追踪成长性股票有利于基金获得超额回报。
首先,本基金将综合分析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区分出成长期行业和成熟行业。处于成长期的行业中的公司,考察公司是否受益于国家关于所属行业发展的积极政策、公司是否具备行业发展所需的驱动因素、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未来可能的演变趋势等,从而精选成长期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的优质公司。对于成熟行业,本基金将精选具有或者能够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公司,即“大行业、小公司”的行业结构中具有领先竞争力的公司。
其次,本基金将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进行分析。包括:一、对公司在客户、竞争对手、上游供应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分析;二、考察管理层的企业家精神和公司成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包括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层的未来预期情况,以甄别拥有优秀管理能力、拥有自我实现期望的管理团队以及具备完善的激励机制的公司;三、分析公司的历史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历史发展情况验证了公司过去的成长轨迹和公司管理团队的能力,未来发展战略则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通过历史参照和对其发展战略及其实施可能性的分析和判断,优先选择历史发展已经证明、发展战略清晰和发展要素已经或者即将具备的公司。
除了上述定性分析之外,本基金还将运用定量分析进行辅助判断,考察的财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销售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通过横向或者纵向地比较和分析,再结合未来盈利预期,从而对公司的持续成长性作出全面的评估。
2)具有价值优势
若上市公司股价低于其股权真实价值,则该上市公司股票具有价值优势,本基金将会重点关注个股估值水平、公司分红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等,择时投资于这类价值型股票。
- 识别被低估的股票。中小盘股票由于较低的曝光率和受关注度,市场往往无法及时嗅察企业由于公司治理改善或经营管理创新所带来的经营成果,亦存在低估企业某项有形资产或专利、 专有技术、品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可能。本基金将结合运用绝对估值(股利折现模型估值、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估值)和相对估值(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以及其它基于现金流的相对估值指标),并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经营模式及盈利质量,选取适当的估值指标。
- 关注上市公司分红情况,包括历史分红的连续性,分红政策的一致性等等。投资分红预期较高的上市公司不仅可以增强当期收益,同时,现金分红意味留存收益减少,企业扩张所需的再投资资本减少,从而企业成长预判存在下行压力,导致估值偏低。
(3)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通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和细致严谨的案头分析,本基金将根据对中小盘股票的成长性及其可持续性、行业前景及行业地位,结合估值水平,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
考虑到中小盘股票在市场深度和市场敏感度上的特性,在股票组合的构建中,将会充分考量其流动性(日均成交量,年换手率等)以及波动性,注意控制风险和分散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通过战略配置、战术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投资、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战略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收益率预期,进行有效的久期管理,从而实现债券的整体配置。
(2)战术配置
本基金的战术性类属配置策略包括:
A. 跨市场配置策略
B. 收益率曲线策略
C. 信用利差策略
(3)个券选择
个券选择策略注重收益率差分析和个券流动性分析。
本基金还将特别关注发展中的可转债市场,主动进行可转债的投资。可转债投资采用公司分析法和价值分析。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总风险暴露。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8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的财务数据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1、本基金建仓期自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8月9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4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3. 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银行”)和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合作,面向招商银行一卡通持卡人,以及银联通业务支持银行渠道的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持有以上银行卡或三方支付帐户的投资人,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网上交易栏目的相关提示即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持有以上银行卡或三方支付帐户的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时,按照基金的认购费率标准执行;持有以上银行卡或三方支付帐户的个人投资人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可实行优惠费率,具体费率请参见基金相关公告。
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中的规定执行,相关费率与网下(柜台模式)相同。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及调低赎回费率,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招募书的内容及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增加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作为招募说明书编写依据;
3、 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了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4、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的 “主要人员情况”部分,更新了相关成员的内容。
5、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6、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7、 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了“(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等部分的相关内容
8、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了“(二)投资范围”“(八)投资限制”,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9、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10、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更新了“第十二部分 基金财产的估值”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和“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中流动性风险相关内容,并更新了“第二十部份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 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8年2月11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