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沃土沃瑞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接25版)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若募集期满,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所示: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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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适用比例费率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计算举例
例1: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10万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A类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98814.23+100)/1.00=98,91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A类份额98,914.23份。
例2: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10万元,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C类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000+100)/1.00=100,1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C类份额100,100.00份。
4、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可在募集期内前往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基金份额认购手续,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2、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所应提交的文件和具体办理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投资者在 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认购的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和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具体认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如在募集期间增加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9:00:00~16:00:00。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开户须提供如下资料: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本人签字并填写卡号;
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个人客户是18周岁以下的投资者,办理开户应由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需准备证明的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个人业务指南》。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个人业务指南》。
(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提供填妥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字;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指定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本人签字并填写卡号。
以下为普通投资者需另外提供的材料:
风险承受能力非最低的普通投资者还需填写《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非 最低)》并进行签字确认;
风险承受能力为最低的普通投资者如购买最低风险等级产品,还需填写 《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最低)》并进行签字确认,如购买非最低风险等级产品,直销柜台进行风险提示拒绝销售同时结束交易;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投资者应使用预留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汇款至本公司指定的基金直销柜台清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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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 注明资金用途“**认购中科沃土**”,并确保在募集结束日17:00:00前到账;
③ 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经办人)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
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
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 鉴)的复印件;如企业持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办理开户及认购业务,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如果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需有法定代表人对该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如无原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预留印鉴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如不需要开通传真协议则不需要提供;
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正反面复印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提供有授权交易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一份;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如不需要开通网上交易则不需要提供;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经办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有控制人,需另外提供《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参照我司《机构业务指南》。
(2)机构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直销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认/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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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由于汇款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请投资者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当日17:00: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7:00:0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失效。投资者需重新提交申请并保证资金在当天17:00:00前到账。
(3)机构投资者传真交易的时间以我司的传真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机构投资者汇款使用的户名应与基金账户户名一致(托管类资产及产品户除外)。
(5)直销柜台T日受理业务申请,并不表示对本申请予以确认,最终结果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6)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7)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事先开立并指定一个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8)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已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资金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17:00:0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柜台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非直销销售机构
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过户登记与退款
1、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登记。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成立日期:2015年9月6日
客服电话:400-018-3610
联系电话:020-23388993
传真:020-23388981
联系人:古琳花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彭纯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联系电话:95559
联系人:陆志俊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
办公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人:古琳花
联系电话:020-23388993
客服电话:400-018-3610
网址:www.richlandasm.com.cn
2、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66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1楼01单元自编06-08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绎
联系电话:020-37128624
传真:020-23388994
联系人:高寅初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
负责人:牟晋军
电话:020-66857288
传真:020-66857289
经办律师:孙晶、陈设
联系人:孙晶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闫靖
联系人:闫靖
电话:18038097687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