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18-05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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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赵忆波先生、张冰先生、独立董事周国华先生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徐正敏女士、姚佳蓉女士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严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董事候选人-徐日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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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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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9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选举结果:徐日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当选董事简历刊登于2018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葛攀攀律师、耿超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