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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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44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自编号:2018-00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以下简称“二0九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8%。

近日,公司接到二0九队通知,截至2018年9月25日,二0九队的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0九队减持的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2018年9月25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后,二0九队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今后如有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