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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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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有效提升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石英制品制造水平,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扩大公司产能,实现产品结构升级,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经济价值。

2、本次发行的合理性

(1)募投项目回报前景良好

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①年产6,000吨电子级石英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②年产20,000吨高纯石英砂提纯建设项目;

上述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尽管根据测算,本次发行在未来转股时,可能将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影响,但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前述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在中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水平的提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2)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本次可转债发行时不直接增加股本,发行后的转股期限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转股期限较长,在此期间各投资者按各自意愿分批进行转股和交易,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具有渐进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均长期从事石英制品研发、生产相关行业,在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的生产管理、技术研发、财务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专业优势明显。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公司将在上述管理团队中挑选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产品特点、运营模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储备和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石英股份是我国石英制品行业的领军企业,技术研发实力雄厚,是全球少数掌握量产且杂质低于15ppm的高纯石英砂提纯技术的企业,同时公司成功研发出了连熔法制备高质量光纤套管及半导体用石英法兰技术。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对高纯石英砂的研发力度,基本形成了以高纯石英砂为基础的高端石英产品产业链,目前公司掌握了从高纯石英砂提纯,到高纯石英管、石英棒、石英砣生产的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并拥有省级技术中心和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CNAS检测中心,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根基扎实,研发实力强。

未来,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后,将依托上述技术优势,为业务开拓与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3、市场储备

经多年发展,石英股份已成为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品牌知名度位居行业前列,客户认知度较高,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重要客户包括光纤行业的信越光纤、亨通光电、中天科技等,以及半导体行业的住友电工等国际知名公司,客户资源丰富,下游客户合作关系稳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请半导体石英国际认证,未来公司获得半导体石英国际认证后,将会进入全球领先的主流半导体设备生产商的采购名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优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六、公司现有业务运营情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石英管、石英棒、石英砣、石英坩埚和高纯石英砂等石英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光源、光伏、光纤、半导体和光学镀膜等领域;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并积极战略发展高端石英材料,把握下游光伏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机会,持续推进技术改进、新品研发、标准化提升、国际认证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公司将利用行业快速发展的契机,依托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积极抢占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公司上述市场储备情况为此次募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铺垫。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发展高端石英制品、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销售收入,进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能早日投产;公司将严格控制生产流程、保证产品质量,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措施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

●委托理财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券商理财型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8 年 9 月20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连云港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1,000万元,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8-004)。

二、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华泰证券聚益第18760号(黄金现货)收益凭证产品

产品类型: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8-5.8%年。

产品起息日:2018年09月21日。

产品到期日:2018年10月24日。

公司购买产品金额为:1,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均是以短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流动性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银行或券商的短期理财产品,取得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委托理财时,充分考虑了以保障生产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由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券商等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8年1月25日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循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购买中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得投资理财活动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表示同意。

三、 截至本公告日理财情况

截止2018年9月25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65,026.6万元,其中尚未到期22,000万元(含本次)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证券聚益第18760号(黄金现货)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