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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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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燕平女士有关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刘燕平女士已于2018年9月21日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燕平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16,5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刘燕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与谢建中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2,14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14.92%,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总额累计为14,000,000股,占刘燕平女士及谢建中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3.55%,占公司总股本的6.50%。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2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和方案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核准文件的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8月2日,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69432A)。公司依法取得君天恒讯100%股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君天恒讯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018年8月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44号),经其审验确认:截至2018年8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建融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琦、陈羲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48,107,613元,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15,457,613元。

3、2018年8月9日,公司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48,107,613股的股份登记相关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4、2018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构成变动情况等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2018年8月14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领取了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壹仟伍佰肆拾伍万柒仟陆佰壹拾叁元。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848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及中介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并就其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