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清算报告

2018-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年08月0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09月27日

§1重要提示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20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16]2164号确认,自2016年9月9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7月31日在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表决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即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日,并于2018年8月3日进入清算程序。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基本情况

§3基金运作情况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120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798,683,750.00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7,750.00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约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8月2日,并于2018年8月3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1.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87,886.60份。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62175_H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最后运作日后至2018年8月9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8,705.02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8,705.02元,该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盘款之日进行垫付。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44.4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6日支付。

5.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48.1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6日支付。

5.2.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120.38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6日支付。

5.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上市费为人民币35,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8月8日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该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

2、根据《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代为承担。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依据《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8月9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8,791,601.37元。

自2018年8月10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持有人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银行存款自资金到账日起至托管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在资产完全变现后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资金。

5.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

1.2 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1.3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4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31日在公证人、见证律师、基金托管人的监督下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245号),并于2018年9月27日刊登了《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811,725.00元(清算期截止日2018年8月9日的剩余财产为8,791,601.37元,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26日孳生的利息共20,123.63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9月27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2018年度第一次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安信永盛定开债券的本次开放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的申请。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安信永盛定开债券的本次开放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即以上时间段期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或转换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0.60%。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超过7天(含7天)但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5.1.1 赎回费用

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率,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笔转换业务中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分别按照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5.1.2 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即申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原申购费率详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5.1.3 具体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的时间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5.2.2 基金转换的原则

1、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5、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5.2.3 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的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5.2.4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5份。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5份或减去申请份额后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5份,需将全部份额进行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2、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基金转换单笔的最低限额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5.2.5 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5.2.6 暂停基金转换业务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此项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陈思伶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两类分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两类分级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公告仅对安信永盛定开债券本次开放期即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5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和转换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安信永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7日

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8月2日,并于2018年8月3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8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

3、《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5、《关于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245号)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庆前两个工作日暂停代销渠道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18年9月29日-10月7日为节假日休市,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为保护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如下:

自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起暂停在所有代销机构进行的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9月26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18年9月27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2)本基金将于2018年10月8日恢复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国庆假期带来的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7日

关于暂停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限制大额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

2、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申购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18年9月27日,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9月26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2018年9月27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申购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9月27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限额调整为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或将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www.essence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