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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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公告编号:2018-037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民族饭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刘红生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总经理刘红生先生和独立董事徐经长先生出席会议,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周民先生出席会议,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柯希霆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强,王昆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化国际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