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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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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6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7、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美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0 美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美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认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9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021-3878 9555)及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各销售基金的销售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的详细情况参照各销售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15、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人民币份额:

基金代码:006373

基金简称: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人民币

美元份额:

基金代码:006374

基金简称:国富全球科技互联混合(QDII)美元现汇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美元份额发售面值为1.00美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网站:www.fts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中 “4、销售”的相关内容。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8年10月22日至 2018年11月16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2、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同时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美元份额。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美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0 美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美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平台暂不办理本基金美元份额的认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 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其中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用以美元支付。本基金将对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分别设置认购费率及金额分档标准。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1、对于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人民币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募集期间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0%)=4,940.71元

认购费用=5,000- 4,940.71= 59.29元

认购份额=(4,940.71+2)/1=4,942.71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可得到4,942.71份本基金人民币份额。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对于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美元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美元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募集期间利息为2美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20%)=4,940.71美元

认购费用=5,000- 4,940.71= 59.29美元

认购份额=(4,940.71+2)/1=4,942.71份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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