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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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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8-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5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9月26日和2018年9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核查,2018年9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与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18年9月25日,大通集团与顶信瑞通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大通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106,28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以9.41元/股的价格,合计人民币壹拾亿元(小写:人民币1,000,000,000.00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顶信瑞通。本次权益变动后,顶信瑞通将直接持有公司106,28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丁立国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还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还存在交易双方未依约履行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