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88证券简称:上海石化公告编号:2018-2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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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上海石化”)于2018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原股东大会通知”),原股东大会通知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的议案列表未显示反对项,因此,本公司特在原股东大会通知基础上更正《授权委托书》。更正后的《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 除了上述更正事项外,于2018年9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1月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8日
至2018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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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附注1)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2):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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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4):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4):
受托人签名(附注5):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上海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 请填上以阁下您的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任书表格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本公司股份有关。
(3) 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单位,则本授权委托书上须盖上法人单位的印鉴,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
如本授权委托书由阁下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则必须经过公证。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A股股东请注意:本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签署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8号,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00540),方为有效。
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7) 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8) 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之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