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9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国都证券为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国都证券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都证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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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1.国都证券暂不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国都证券今后如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国都证券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或垂询国都证券。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传真:010-84183311-3122
网址:www.guodu.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参加南京银行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协商一致,自2018年10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南京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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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若有变动,以南京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申购费率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南京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日常申购和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李冰洁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北京银行为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9月28日起增加北京银行为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132)的销售机构。
重要提示: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韩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江苏银行为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9月28日起增加江苏银行为易方达科顺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132)的销售机构。
重要提示: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0月19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025-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
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B,场内代码:15025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2018年9月26日,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09元,相对于当日0.877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7.86%。截止2018年9月27日,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8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分级基金,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存量分级基金须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如溢价买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等。
2、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生物分级,场内代码:161122)净值和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A,场内代码:15025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易方达生物科技分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易方达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ZZ500ETF;交易代码:51058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9月26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5.184元,相对于当日4.756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8.99%。截止2018年9月27日,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为5.23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年8月27日,并于2015年9月14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蓝筹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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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仅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该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转入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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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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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从2018年10月10日起参加恒丰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富滇银行、广州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九江银行、龙江银行、鹿城农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行、微众银行、安信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万联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原证券、长量基金、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富济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基金、济安财富、加和基金、肯特瑞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晟视天下、苏宁基金、天天基金、通华财富、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万家财富、新浪仓石、鑫鼎盛、阳光人寿保险、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展恒基金、植信基金、中正达广、中证金牛、众禄基金及已经公告本公司参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以上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2)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当一笔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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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停止交易。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6)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7%;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8%;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7%;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8%;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3)本基金从2018年10月10日起参加蚂蚁基金、宜信普泽、盈米财富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详细活动内容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蚂蚁基金、宜信普泽、盈米财富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100天,现欲转换为本基金;假设转出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转入基金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0.7%。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1%=11.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11.00)×0.7%÷(1+0.7%)=76.39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1.00+76.39=87.39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87.39=10,912.61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912.61÷1.0200=10,698.64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次仅开放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其中本基金为转换转入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安盈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丰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3-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国企改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大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现代服务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量化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港股通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信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鑫转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换转出基金。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包商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东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富滇银行、广州银行、汉口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嘉兴银行、江苏银行、江西银行、锦州银行、晋商银行、九江银行、九台农商银行、龙江银行、鹿城农商银行、南京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青岛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苏州银行、微众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厦门银行、西安银行、烟台银行、云南红塔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长量基金、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富济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基金、济安财富、加和基金、肯特瑞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苏宁基金、天天基金、通华财富、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万家财富、新浪仓石、鑫鼎盛、阳光人寿保险、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展恒基金、中期资产、中信期货、中正达广、中证金牛、众禄基金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9)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转入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转入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场所停止交易。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入申请的措施。
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恒丰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包商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东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富滇银行、广州银行、汉口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嘉兴银行、江苏银行、江西银行、锦州银行、晋商银行、九江银行、九台农商银行、龙江银行、鹿城农商银行、南京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青岛银行、泉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四川天府银行、苏州银行、微众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厦门银行、西安银行、烟台银行、云南红塔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天风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长量基金、大智慧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富济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基金、济安财富、加和基金、肯特瑞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苏宁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新浪仓石、鑫鼎盛、阳光人寿保险、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展恒基金、中信期货、中正达广、中证金牛、众禄基金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4)关于参与非直销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0日起参加恒丰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富滇银行、广州银行、河北银行、吉林银行、九江银行、龙江银行、鹿城农商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苏州银行、微众银行、安信证券、财通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长量基金、蛋卷基金、泛华普益、富济基金、好买基金、和讯信息、虹点基金、汇成基金、汇付基金、济安财富、加和基金、肯特瑞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钱景基金、深圳新兰德、苏宁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挖财基金、万得基金、新浪仓石、鑫鼎盛、阳光人寿保险、宜信普泽、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展恒基金、中正达广、中证金牛、众禄基金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优惠活动详情及活动期限请查看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增加或调整非直销销售机构。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李红枫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7.2非直销机构
(1) 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恒丰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89号南山世纪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陈颖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179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传真:021-63890196
网址:www.hfbank.com.cn
(3)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5)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高天、肖武侠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6
网址:www.spdb.com.cn
(6)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金融街F3大厦(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联系电话:010-63636153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9709
网址:www.cebbank.com
(9)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网址:www.psbc.com
(12)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传真:010-85230049
网址:bank.ecitic.com
(13) 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周雪晴
联系电话: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95352
传真:010-84596546
网址:www.bsb.com.cn
(14) 北京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联系电话:010-89198762
客户服务电话:96198(北京)、400-66-96198(全国)
网址:www.bjrcb.com
(15)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联系人:吴照群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96228(广东省内)、40011-96228(全国)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6)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海峡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8楼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联系电话:0591-873327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9999
传真:0591-87330926
网址:www.fjhxbank.com
(17) 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1号
法定代表人:洪维智
联系人:杨翊琳
电话:0871-6314032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533
传真:0871-63194471
网址:http://www.fudian-bank.com/
(18) 广州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子励
联系人:唐荟
客户服务电话: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
网址:www.gzcb.com.cn
(19) 汉口银行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周田
联系电话:027-82656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6558
传真:027-82656213
网址:http://www.hkbchina.com
(20) 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王丽辉
联系电话:0311-67807030
客户服务电话:400-612-9999
传真:0311-67806407
网址:www.hebbank.com
(21) 吉林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联系电话:0431-849996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666
传真:0431-84992649
网址:www.jlbank.com.cn
(22) 嘉兴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昌盛南路1001号
法定代表人:夏林生
联系人:任正东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网址:http://www.bojx.com
(23)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联系电话:025-58587036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传真:025-58587820
网址:www.jsbchina.cn
(24) 江西银行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699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明
联系人:陈云波
联系电话:0791-86796029
客户服务电话:0791-96266(江西省内)、400-78-96266(国内)
传真:0791-86790795
网址:www.jx-bank.com
(25) 锦州银行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璐璐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26) 晋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董嘉文
联系电话:0351-6819579
客户服务电话:9510-5588
传真:0351-6819926
网址:www.jshbank.com
(27) 九江银行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法定代表人:刘羡庭
联系人:胡浩
联系电话:0792-2171968
客户服务电话:95316
网址:www.jjccb.com
(28) 九台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504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559号
法定代表人:高兵
联系人:曲凌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8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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