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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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91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实”)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7455%,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西藏博实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15,6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966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

2、《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中承诺:如其拟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1年内合计转让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合计转让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并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西藏博实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西藏博实根据自身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西藏博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西藏博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西藏博实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9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499)。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