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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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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0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08-191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2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 85085000

传真:010 85185111

联系人:左艳霞

经办注册会计师:左艳霞、张品

四、基金的名称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 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五个封闭期为自2017年11月28日起至一年后对应日的前一日(2018年11月27日)。第五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管理费计提日,第二个工作日进入第五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第五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 基金的开放期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二个工作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份额折算日),本基金将进行份额折算,即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本基金所有份额进行折算,将本基金所有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元,并将基金份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三) 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

比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1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即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管理费计提日为2013年11月1日。假设第一个开放期时间为1个月,则第一个开放期为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2月3日;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即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3日,以此类推。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资产持续稳妥地保值增值,为投资者提供较好的养老资产管理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所投资的债券的信用评级均在AA-以上。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原则上本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同时,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1)固定收益资产配置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原则上,利率处于上行通道时,缩短目标久期;利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则延长目标久期。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通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数据(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CPI、PPI、进出口贸易等)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取向及当期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位置;密切跟踪、关注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M1/M2,新增贷款、新增存款、准备金率等),判断利率在中短期内的变动趋势及国家可能采取的调控措施。

利率变动趋势分析

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及利率变动趋势的判断,同时考量债券市场资金面供应状况、市场预期等因素,预测债券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

久期配置

基于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和利率变动趋势预测,通过合理假设下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确定最优的债券组合久期。一般的,若预期利率水平上升时,建立较短平均久期的债券组合或缩短现有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若预期利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长平均久期的债券组合或延长现有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以获取较高的组合收益率。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根据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价格的相对变化中获利。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受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不同类属的券种收益率变化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并表现出不同的利差变化趋势。基金管理人将分析各类属券种的利差变化趋势,合理配置并灵活调整不同类属券种在组合中的构成比例,通过对类属的合理配置力争获取超越基准的收益率水平。

(2)固定收益类个券投资策略

1)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利率品种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基准利率。本基金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品种的投资,首先根据对宏观经济变量、宏观经济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变化的两个方面:变化方向及变化形态,从而确定利率品种组合的久期和期限配置结构。其次根据不同利率品种的收益风险特征、流动性因素等,决定投资品种及相应的权重,在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收益。

2)信用品种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具体为:

在经济周期上行或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或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研究不同行业在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和利差水平的变动情况,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信用产品发行人的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小,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内部评级作用,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信用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

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对历史平均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对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进行投资;

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3)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市场的动态变化,运用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放大策略和换券策略等,进行增强性的主动投资,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

1)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投资收益的来源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息票收入,第二部分是资本利得收入。在息票收入固定的情况下,通过主动式债券投资的管理,尽可能多的获取资本利得收入是提高本基金收益的重要手段。而资本利得收入主要是通过债券收益率下降取得的,因此本基金可以通过骑乘策略在个券收益率下降时获得资本利得。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骑乘策略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收益率曲线的陡峭程度,若收益率曲线较为陡峭,则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有较大下滑,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

2)息差放大策略

该策略是利用债券回购收益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机会通过循环回购以放大债券投资收益的投资策略。该策略的基本模式即是利用买入债券进行正回购,再利用回购融入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品种,如此循环至回购期结束卖出债券偿还所融入资金。在进行回购放大操作时,只有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该策略才能够有效执行。

3)换券策略

综合考虑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税收、信用级别等因素对债券进行定价,以此为基础,在类属相近的债券中,选择买入相对被低估的债券,卖出相对被高估的债券,进行换券操作。

(二) 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的准备。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固定业绩基准3.0%,该业绩基准适用于本基金第五个封闭期,其他封闭期的业绩基准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开放期另行公布。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型债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固定业绩基准3.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基金份额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采用的浮动费率方式如下:

1)本基金不收取固定管理费,以分档计提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固定业绩基准3.0%,该业绩基准适用于本基金第五个封闭期,其他封闭期的业绩基准由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开放期另行公布;

3)封闭运作一年之后,基金管理人将以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基础分档收取管理费。在分档模式下,基金管理人将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由低到高划分为四档并设定不同等级的管理费率。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越大的档,管理费率越高(具体档数、不同档数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起止点、不同档数管理费率如下表)。管理费在管理费计提日计提,并将对应四档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管理费的提取将保证高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低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

表:基金管理费分档费率表

设N为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基金管理费以封闭期最后一日资产净值为基数,在管理费计提日计提,管理费计提日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管理费计提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例:当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管理费率为0.7%,则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

当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1%,管理费率为1.0%,则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0;出现了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高而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低的情况,为了保证高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低档数的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则当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1%,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实际管理费率为0.75%。

当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4%,管理费率为1.0%,则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3。

当封闭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为7.5%,管理费率为1.0%,则管理费计提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64。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0.1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财产净值的0.18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额计算方法如下:

M=E×0.50%÷当年天数

M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适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赎回费

在本基金开放日期间赎回本基金的,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运作特性决定是否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本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相关规则与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与销售有关的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调整实施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通过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四) 其他费用

本基金运作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因故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费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收取和使用。

(五)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六)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4日刊登的《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增加了投资者适当性的内容,更新了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至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至日期。

2、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添加了法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添加了“《流动性风险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的释义。

4、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主要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5、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信息。

6、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7、在“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的相关信息。

8、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相关数据及内容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9、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本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以及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0、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 “四、估值方法”、“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的相关信息。

11、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的内容。

12、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相关内容。

13、在“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中,更新了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的相关内容。

14、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2018年8月21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