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5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9月18日收到职工监事赵鸿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鸿录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陈得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018年9月28日至2020年3月16日)。

陈得钦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得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7年9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任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

陈得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59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 6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25日以专人递送、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董事王君、张劭先生,独立董事吴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银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兆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018年9月28日至2020年3月16日)。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鲁水龙、王兆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60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兆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王兆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二、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李银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兆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2018年9月28日至2020年3月16日)。李银会、王兆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查阅李银会、王兆基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李银会、王兆基先生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聘任李银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兆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李银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6年9月,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青海鑫融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董事,互助华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生物产业园孵化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天府农家乐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华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华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中酒云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青海华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省福瑞德医药有限公司、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5.52%的股份,李银会先生持有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李银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兆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4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热巴青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兆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61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动情况说明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兆三、王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兆三、王鸿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鲁水龙、王兆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查阅鲁水龙、王兆基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鲁水龙、王兆基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鲁水龙、王兆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水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5年9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曾任劲牌有限公司区域营销总监,枫林健康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西藏纳曲青稞酒业有限公司、西安清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鲁水龙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兆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4月。曾任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热巴青稞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西藏威士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兆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 3.2.3 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62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青青稞酒”)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一年,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2、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佑德”)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亿元,并由公司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3、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2.7亿元,并由公司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4、控股子公司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时代”)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并由公司及中酒泰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酒泰富”,中酒泰富持有中酒时代 9.45%股权)共同为中酒时代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金额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兆三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批发;白酒生产;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销售;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

6、与本公司的关系:西藏天佑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2017年,西藏天佑德营业收入27,853.80万元,利润总额7,515.44万元,净利润6,770.78万元,截止2017年底,资产总额40,808.16万元,负债总额9,042.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9,042.10万元。以上数字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上半年,西藏天佑德营业收入10,162.79万元,利润总额101.61万元,净利润58.87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1,265.70万元,负债总额19,440.7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440.78万元。以上数字未经审计。

8、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二)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0日

2、注册地点: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二路28号创业大厦

3、法定代表人:王鸿

4、注册资本:人民币8586.60万元

5、主营业务:地方土特产品、生物保健食品、农业生产资料、酒类、副食品的国内贸易及批发、零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青稞酒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2017年,青稞酒销售营业收入92,008.82万元,利润总额6,881.39万元,净利润4,825.12万元,截止2017年底,资产总额39,195.07万元,负债总额17,948.4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17,948.40万元。以上数字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上半年,青稞酒销售营业收入52,060.27万元,利润总额8,402.16万元,净利润6,285.48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4,647.33万元,负债总额37,115.1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37,115.18万元。以上数字未经审计。

8、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三)中酒时代酒业(北京)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4月25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11号国投尚科大厦2层E202单元办公室

3、法定代表人:李银会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5、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工艺品、文具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日用品。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中酒时代90.55%股权,中酒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2017年,中酒时代营业收入8,996.09万元,利润总额-3,232.56万元,净利润-3,232.56万元,截止2017年底,资产总额4,457.98万元,负债总额19,677.0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19,677.07万元。以上数字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上半年,中酒时代营业收入4,515.96万元,利润总额-1,230.60万元,净利润-1,231.56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6,817.89万元,负债总额22,518.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22,518.54万元。以上数字未经审计。

8、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四)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酒时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中酒时代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中酒时代均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有能力控制风险。其中,中酒时代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1%;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8-063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会议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选举鲁水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王兆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9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8年9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2需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810500

联 系 人:王永昌、尹启娟

联系电话:(0972)8322971 (010)84306345

联系传真:(0972)832297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通知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46

2. 投票简称:青稞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以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