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
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
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3000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无确定对象。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本次挂牌价格不低于3.03元/股。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以摘牌价格为准,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公司拟通过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湘财证券3000万股股份。 根据广东中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376 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股权的评估价格为3.03元/股。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湘财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同意该股权以不低于评估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是公开挂牌转让,因此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注册资本:3,683,129,755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内开展上述业务)。
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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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资产处置的方式、定价原则
(一)处置方式: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二)定价原则:以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进行公开挂牌。
(三)定价依据:由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376 号),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市场法、成本法
评估对象: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0%股权每股价值
评估结论:1、市场法评估结论:每股评估值为3.03元,与账面每股价值0.1548元相比,每股增值2.88元,增值率1861.00%。
2、成本法评估结论:根据湘财证券公布的2018年半年报,华升股份持有湘财证券的1.80%股权投资每股评估值2.06元,与每股账面价值0.1548元比较,增值1.9052元,增值率1231.00%。
3、评估结论的选择
由于成本法评估值是按照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金额确定的,账面资产一般是以历史成本计价,不能反映现实价值。且成本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资产,如企业管理的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
市场法是根据对比上市公司近期交易价格以及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投资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这个评估值具有市场现行价格属性。
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因此我们认为市场法评估结果,更符合这次评估目的。最终以市场评估结果每股3.03元,做为华升股份持有湘财证券的1.80%股权投资的每股评估值。
4、评估结论
经分析,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为:华升股份持有湘财证券的1.80%股权投资的每股评估值为人民币3.03元(大写:叁元零叁分)。
五、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1、公司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湘财证券3000万股股份,尚不能确定受让方。待受让方确定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公司将补充披露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的挂牌、合同签订及股权过户等相关事项。
六、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生产经营和升级改造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2、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收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定价合理,并采取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6证券简称:华升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2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点 4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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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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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0 日上午9:00—11:30。
4、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007室,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曹佳丽
3、联系电话:0731-85237818
4、传真:0731-85237861
5、邮政编码:410015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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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