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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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8-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10月7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21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536,593.83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5.40%,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8年10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536,593.83份, 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2,0000元,公证费 10,000 元,合计3,0000元,以上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0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即从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2.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万家恒景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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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9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沈芳女士任职事项,已经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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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