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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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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8-020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兴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江永康先生、王国忠先生、蒋建红先生、姜义平先生、王正海先生、檀庆荣先生、王惠清先生等7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6名董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斌先生、宋超先生、王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0月24日下午2:00在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永康:男,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任职于江阴市利港镇人民政府,2001年5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江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金融办公室,2013年5月至今担任澄星集团总裁助理兼投资发展部部长。

王国忠:男,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外贸部部长,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江阴本部副总经理。

蒋建红:男,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担任本公司技术科科长,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无锡澄泓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姜义平:男,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担任本公司供应科科长,2009年12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供销部部长。

王正海: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0年1月起至2015年3月担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起至今担任本公司江阴本部副总经理。

檀庆荣:男,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担任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7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

刘斌:男,1972年生,农工民主党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无锡分所部门负责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阴中正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超:男,197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江阴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部经理,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业务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2016年1月至今任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凌:男,197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2008年至2011年3月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律师,2011年4月至2017年5月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6月至今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惠清: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8年1月起至2015年3月担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科长,201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江阴本部副总经理助理兼设备科长。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8-02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8年9月28向各位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经公司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傅志新先生、华凯女士、陈劲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2名股东代表监事。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志新: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5年3月起至今任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华凯:女,1985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起至今任职于澄星集团法务部。

陈劲杉:女,1974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2月至今任澄星集团总裁办公室秘书。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8-02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民主选举,吴仕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该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吴仕英:男,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7年2月起至今任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代表。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4日

至2018年10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10月9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

邮编编码:214432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夏正华

联系电话:0510-80622329

传真:0510-86281884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