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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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3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赵兵文、赵鹏飞、独立董事杨有红、邓峰、冼国明、李晓慧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赵生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印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杨印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有部分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为:杨印朝、赵生山、李晓慧,主任为杨印朝。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有红、冼国明、张建忠,主任为杨有红。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冼国明、邓峰、杨印朝,主任为冼国明。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邓峰、杨有红、张振峰,主任为邓峰。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免去李绍斌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其不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印朝,男,汉族,1964 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邢台矿务局显德汪矿技术科副科长,章村矿技术科副科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兼总工程师、矿长,水泥厂厂长,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庞矿矿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正职职级),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3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9月19日和9月26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7日至2018年10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下午3:00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赵生山先生

7、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2,314,387,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7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8,436,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310,307,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821%;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4,079,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杨印朝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该候选人当选。

2、关于增加营业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知卉 刘宁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