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网站域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网站域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便于投资者、客户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信息,公司对互联网域名进行了调整。现将变更后的公司网址公告如下:
公司新网站域名:www.veken-tech.com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公司将停止使用原网站www.vekenelite.com。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内部产业调整进度,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全资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针织”)的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初始底价参照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评估价格的8折,即人民币5302万元。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公司股权拍卖结果报告书》,因无人报名参拍,本次拍卖流拍。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经公司经营层综合考虑上述标的实际状况,参考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调整拍卖价位,初始底价降为3181.20万元,即前次拍卖底价的6折。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公开挂牌竞价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及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九江维科
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为加快公司内部产业调整进度,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升收益率水平,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公开挂牌竞价拍卖方式再次进行转让,初始底价降为3181.20万元,即前次拍卖底价的6折。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拍卖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该情况下则授权经营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处理。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全资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针织”)的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转让,初始底价参照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净资产评估价格的8折,即人民币5302万元。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公司股权拍卖结果报告书》,因无人报名参拍,本次拍卖流拍。经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与客户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导致流拍的主要原因为:标的目前的参考价位仍然偏高,投资回报不高,故无投资意向,最终导致流拍。
为加快公司内部产业调整进度,经公司经营层综合考虑上述标的实际状况,参考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拟调整拍卖价位,初始底价降为3181.20万元,即前次拍卖底价的6折。
(二)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拍卖的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 交易方情况介绍
上述资产以拍卖的方式进行交易,尚不能确定最终交易对象,待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出售资产: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100%股权
2、权属情况说明
九江针织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园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成衣车间、织造车间等九项,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尚未取得房产权证,房产权证正在办理中。门卫和危险品仓库两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九江针织将染整车间、后整理车间及设备租赁给江西赣隆纺织有限公司使用,车间占地面积约一万平方米,承包期自2014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三年租赁费为200万元/年(含税),第四年起每年按照8%的比例递增;将原织布车间的原料库房租赁给九江辰光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占地面积约一千平方米,租赁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租金5万元。买受人竞拍成功后,需继续履行上述厂房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标的除存在上述特殊事项外,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性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名称: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
住所:九江市濂溪区化纤工业园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福良
成立日期: 2010年 01月 15 日
注册资本: 4700万元
经营范围:棉纱、化纤纱、针梭织面料、服装、服饰品生产和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针纺织机械及配件、纸制品加工与销售;纺织染料助剂生产与销售;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于2018年5月对九江针织增资1200万元,九江针织将增资款中的1090万元用于归还公司借款。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浙-0154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九江针织总资产6744.02万元,负债总额6298.18万元,净资产445.84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89.96万元,净利润-316.96万元。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D-081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九江针织总资产6689.46万元,负债总额5072.91万元,净资产1616.55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8.62万元,净利润-29.29万元。
九江针织近三年连续亏损,并处于停产状态。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公司委托持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出具中联评报字[2018]D-0019号《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九江维科针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6月30日,评估结论:
(1)资产账面价值6,689.47万元,评估值7,717.57万元,评估增值1,028.10万元,增值率15.37%。
(2)负债账面价值5,072.91万元,评估值1,089.74万元,评估减值3,983.17万元,减值率-78.52%。
(3)净资产账面价值1,616.56万元,评估值6,627.83万元,评估增值5,011.27万元,增值率310.00%。
致使股东全部权益大幅增值主要原因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九江针织历年从政府取得的补偿款形成的3983.17万元递延收益,无需支付,经评估转销后,导致非流动负债中递延收益减值3983.17万元,净资产增值3983.17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存在无法成交的可能性,因此尚不能确定交易结果及成交价格。此项交易对公司产生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本次交易成交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公司不存在为九江针织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事项。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108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5日
至2018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10日载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2018-10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杨女士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0574-87341480 传真:0574-87279527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董秘办公室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