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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0月15日下午5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7号7栋(E)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
传真:010-63300361-8062
联系人:吴丹
6、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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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10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10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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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18年月日;有效期限:;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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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的全资子公司敖汉旗沐禾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敖汉旗沐禾”)拟向锦州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1年。为满足该笔业务的融资需要,公司、京蓝沐禾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总裁乌力吉先生共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放款之日起1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七名董事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敖汉旗沐禾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30MA0MY10W7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2)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滨河街西新园路南(秀水小区B组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马国学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2日
营业期限:2016年06月01日至2046年06月02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态环境治理;水资源管理;沙地治理;种树;种草;园林绿化;环保工程施工;节水工程施工;公路桥梁工程施工;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为敖汉旗沐禾向锦州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乌力吉
担保对象:敖汉旗沐禾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共同为敖汉旗沐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担保,可以满足敖汉旗沐禾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亦不存在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共同为敖汉旗沐禾向锦州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有利于改善敖汉旗沐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对敖汉旗沐禾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担保生效后,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单位/亿元
■
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之和为66.7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43%。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的全资子公司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沐禾”)拟向锦州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贷款期限自放款之日起1年。为满足该笔业务的融资需要,公司、京蓝沐禾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副总裁乌力吉先生共同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放款之日起1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进行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七名董事全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21050586222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
住 所:内蒙古阿荣旗工业园区南工五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青格乐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营业期限:2012年08月21日至2042年08月20日
经营范围:滴灌、农村饮水、建筑用PVC、PE、PP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卷盘式、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等喷灌设备和滴灌带(管)、输配水软管、过滤器、施肥器等微滴灌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咨询;水利、水电、农业项目投资;农业机械、化肥、农膜、机电设备销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农村灌溉用水井凿井作业;沙地治理;种树、种草;租赁业务。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
(三)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为呼伦贝尔沐禾向锦州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担保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乌力吉
担保对象:呼伦贝尔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共同为呼伦贝尔沐禾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担保,可以满足呼伦贝尔沐禾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亦不存在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笔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共同为呼伦贝尔沐禾向锦州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发展,有利于改善呼伦贝尔沐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公司、京蓝沐禾、乌力吉先生对呼伦贝尔沐禾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担保生效后,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单位/亿元
■
公司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之和为66.8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54%。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3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与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美克科技”)组成的联合体为贺兰县现代化生态灌区(投建管服一体化)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的中标单位。基于相关各方签署的合同约定以及项目建设需要,拟设立项目公司京蓝沐禾(东阿县)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股东及出资情况分别为:京蓝沐禾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持股比例为69.09%;奥特美克科技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东阿县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91%。(上述注册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655811061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1153)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玉龙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乌力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灌溉、农村饮水、建筑用PVC、PE、PP给排水管材及管件制造、销售;卷盘式、平移式、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等喷灌设备和滴灌带(管)、输配水软管、过滤器、施肥器等微滴灌设备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咨询;水利、电力、农业项目投资;农业机械、化肥、农膜、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农村灌溉用水井凿井作业;沙地治理;种树、种草;水泥桩制作、网围栏刺线制作、架设;林木种子经营,飞播造林;文体用品、日用品、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电器购销。
(二)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12337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5号楼6层601-1
法定代表人:吴玉晓
注册资本:21,41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下水资源勘查;水土保持及保护;防洪管理;节水管理;水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文地质调查与勘查;销售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装销售安全防范设备;组装水文仪器(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多表采集装置;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东阿县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24MA3C9NQW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东阿县阿胶街中段路北财政局509室
法定代表人:许冲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授权经营管理资产进行资本运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经政府授权开展土地开发利用;国有资产运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京蓝沐禾与奥特美克科技、东阿县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奥特美克科技、东财县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京蓝沐禾(东阿县)节水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住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牛角店镇驻地(牛高路与聊城水务西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4、股权结构:京蓝沐禾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7,600万元,持股比例为69.09%;奥特美克科技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东阿县财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91%。
5、投资方式:京蓝沐禾以自有资金出资
6、经营范围:农业机械服务;农业自动化、信息化服务;供水设施安装服务;农田灌溉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土壤检测;无人机植保;给排水管材及管件、机电设备、机井首部灌溉控制一体机、水肥一体化设备、灌溉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农业观光旅游;农业项目开发;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上述设立情况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
京蓝沐禾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保障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及京蓝沐禾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京蓝沐禾进一步巩固山东市场,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项目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及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11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8-1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自2018年10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9月2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做出书面说明。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对所关注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就深交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逐项核查。现因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10月12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继续停牌。同时,公司会积极督促各方争取尽快完成本次问询函的答复及披露工作,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办理公司股票复牌事宜。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