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7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书面、电话或传真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拓展融资渠道,确保经营性资金需求,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
本债务融资计划募集金额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个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本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公司《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发展,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新增融资计划,即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公司将就其新增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该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定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5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公告编号:2018-158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
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融资情况概述
1、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为拓展融资渠道,确保经营性资金需求,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金所”)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
2、本债务融资计划募集金额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个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本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3、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二、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的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1、发行方/实际融资人基本信息
发行方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2549X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2、发行方式及对象: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本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3、发行备案规模:拟发行总额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借款期限:6个月;
5、募集期限:180天;
6、借款利率:按照当期市场情况进行定价;
7、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项目建设资金等;
8、挂牌登记机构: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还款安排:到期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利息;
10、增信措施:本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非公开债务融资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债务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债务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本债务融资计划发行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本债务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债务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5、办理与本债务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债务融资计划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公告编号:2018-15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0,09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发展,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新增融资计划,即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公司将就其新增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的全资子公司范围及额度如下
■
1、本次仅为对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此后该授权内对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按照规定予以办理。
2、授权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3、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汉置业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融资期限为6个月;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债权人:符合债务融资计划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01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院1号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田汉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销售钢材、建筑材料、商品房。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18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或有事项主要为阶段性担保,该担保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现象。
2、公司名称:香河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香河县绣水街南汇展路东侧京汉君庭小区会所
法定代表人:赵振生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河金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注:以上2017年度数据为审计数据,2018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或有事项主要为阶段性担保,该担保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为小业主购买公司商品房所提供的担保,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现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新增的债务融资担保限额,非实际发生数,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就公司子公司京汉置业拟向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债务融资计划类产品,若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公司将就此次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挂牌产品到期日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仅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授权,符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0,09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77%。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15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0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10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议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也可登陆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查询。
(三)特别强调事项
无。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东街8号京汉大厦
(2)邮政编码:100041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10-52659909
(5)传真:010-52659909
(6)电子邮箱:hbjhzqb@sohu.com
9、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或填入相应票数):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授权期限: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5 ;投票简称:京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