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4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4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之琨”)因经营业务需要,拟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期限1年。公司拟以自有部分机器设备对该笔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公司将为该笔融资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担保事项已于2018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10月11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该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杜华
经营范围:原竹、原木收购,竹材、木材加工、销售,竹苗培育、销售,农、林产品的运输和贸易;林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林地开发、生态旅游建设开发;运输及进出口贸易。
公司持有竹之琨100%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公司拟与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人:中信银行宜宾分行
担保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资产:公司以自有部分机器设备对该笔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抵押担保,抵押资产为公司自有机器设备。
四、董事会意见
宜宾纸业认为:竹之琨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原料基地建设,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的原料需求等。宜宾纸业对其担保风险可控,可以保障宜宾纸业的利益。因此,同意为被担保人向中信银行宜宾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期限1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竹之琨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竹之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50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
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前期因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有三笔财务资助到期需周转,情况如下:
1. 市国资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1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1145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2. 市国资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45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2月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845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3.市国资公司通过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1亿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上述财务资助利率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十届二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诚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13层
5.注册资本:139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7.注册号:511500000006030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20,232,223万元,资产净额10,801,915万元,营业收入7,721,408万元,净利润1,044,657万元。
三、间接控投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市国资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简称:宜宾纸业公告编号:2018-05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6日
至2018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9月19日上午8:4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禹昊
联系电话:0831-3309377
传 真:0831-3309600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644001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