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8-062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5:00至2018年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8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院东旭大厦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补选谢国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谢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补选潘国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选举二名以上董事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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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院东旭大厦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院东旭大厦1215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郭宗宝
电话:010-68297034
传真:010-68297034
邮编:100036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297034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七、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6
2、 投票简称:“嘉杰投票”。
3、议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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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8年月日至 年月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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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8-063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
达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于2017年10月26日作出增持计划,自2017年11月1日起12个月内增持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东旭集团已根据上述增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达1%,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2018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集团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收到东旭集团通知,截至2018年10月10日,东旭集团已根据上述增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20,232,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股东名称: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资金来源:东旭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情况: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10日,东旭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20,232,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累计增持金额73,588,061.51元。
5、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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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旭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符合东旭集团2017年10月26日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3、东旭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东旭集团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