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10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延长清算期限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8年4月12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已遵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由于本基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尚未变现,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第三条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若遇基金持有的股票出现长期休市、停牌或其他流通受限的情形除外)”,本基金将延长清算期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丰睿混合
基金代码:招商丰睿混合A:002575
招商丰睿混合C:0025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财产清算信息
1、自2018年4月1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已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三、本基金后续清算方案
由于本基金截至2018年10月10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尚未变现,因此需要延长清算期限,待本基金所持限售股票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