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6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和谐成长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和谐成长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和谐成长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79,6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谐成长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79,635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07%。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收到和谐成长《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和谐成长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2、和谐成长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和谐成长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

3、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和谐成长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谐成长做出的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1、自吉比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吉比特的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等额于违规卖出的股票数量的吉比特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所持有的全部吉比特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三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吉比特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年内,本企业减持的吉比特股份数不超过目前持有的吉比特股份总数(包括该等股份因吉比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本企业在拟减持吉比特股份(须本企业届时仍为持有吉比特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吉比特并积极配合吉比特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和谐成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6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9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和谐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关于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的告知函》,和谐成长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已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谐成长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并获审核通过,和谐成长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6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关于和谐成长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