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09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会议于2018年10月1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投票董事9名,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名。公司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11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8-112《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1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 2018-111《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8-11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信泰产业”)联合用自有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以应收账款、自有房产及房租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胜信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科技”)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公司及信泰产业、信泰科技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并承担及履行合同项下的责任。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各项合同为准。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一切相关协议、文件。董事长可以转授权。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融资租赁出租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1899057D
法定代表人:张京波
注册资本:3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8号天润财富中心9层、10层及11层1101、1106、1107、1108单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财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一)融资租赁业务;(二)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三)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五)同业拆借;(六)向金融机构借款;(七)境外外汇借款;(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本次担保事项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名称: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108330317545H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维航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层西区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
信泰产业为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信泰产业资产总额为150,887.54万元,负债为10,787.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5%,净资产为140,099.84万元,营业收入为9,858.25万元,净利润为-573.07万元。
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信泰产业资产总额为153,908.21万元,负债为13,179.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6%,净资产为140,729.09万元,营业收入为16,935.93万元,净利润为613.00万元。
四、融资业务及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胜信泰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的固定资产。
2、融资租赁方式: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公司及信泰产业将拥有真实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再由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给公司及信泰产业使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在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时,即获得上述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期限届满,在公司清偿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相关款项后,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3、融资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保险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6、担保方式:公司以自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整层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至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以自有房产
的房租作为质押物,出质至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出质至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做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泰科技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用以提供抵押的房产、应收账款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至2018年8月31日,房产账面原值(未经审计)2614.30万元,账面净值(未经审计)1901.52万元,账面价值(未经审计)1901.52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原值(未经审计)28,155.95万元,账面价值(未经审计)26,934.61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将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本次实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信泰产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信泰科技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150,600万元及部分固定收益,上述金额(不含固定收益)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0.9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500万元,美元1,300万元,合计人民币59,442.96万元(美元折算汇率为6.8792),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2.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3,500万元,美元1,300万元,合计人民币42,442.96万元(美元折算汇率为6.8792),占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7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10证券简称:华胜天成公告编号:2018-11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9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29日
至2018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 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 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 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1。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媛媛
电话:(8610)80986118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