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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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及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8年10月12日起,本公司新增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具体适用基金如下:

自2018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含)。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一个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的最低赎回限额或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的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公司将同时在腾安基金开通指定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及开展基金申购、定投申购、转换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1、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8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目前,投资者在腾安基金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

2、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8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前述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已代销的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自2018年10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腾安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腾安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代销机构申购、转换、定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0月1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陆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代销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