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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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8-033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18-034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

● 增资金额:募集资金34,900.34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募集资金34,900.34万元人民币向华奇化工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2号”《关于核准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4,4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506,550.47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200492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中,华奇化工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实施“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及“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根据项目管理和建设需求,彤程新材拟通过向华奇化工增资的方式投入相应募集资金。具体方案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900.34万元对华奇化工进行增资,上述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奇化工注册资本由11,156.12万元增至46,056.46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华奇化工已与彤程新材、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承接上述增资款项,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华奇化工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江苏省张家港市,主要从事特种橡胶助剂生产,其基本情况如下:

华奇化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48,789.38万元、净资产为19,226.3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6,756.07万元、净利润为8,217.3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上海元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华奇化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62,491.55万元、净资产为20,213.15万元,2018年1月-6月营业收入为52,193.62万元、净利润为6,641.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取得的募集资金。本次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奇化工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华奇化工增资,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4,900.34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实施“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及“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增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资本实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增资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彤程新材本次使用34,900.34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奇化工增资,增资投入的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华奇化工年产20,000吨橡胶助剂扩建项目”、“华奇化工年产27,000吨橡胶助剂系列扩建项目”、“生产设备更新提升项目”及“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君安对彤程新材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奇化工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