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50版)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转股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份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17年随着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基本完成,新上机组也非常有限,电力行业市场较2016年有所下滑,行业拐点已现,以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脱销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业绩普遍承压。公司在深入研究后对经营战略进行了调整,吹响向大环保进军的号角,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领域布局。

本次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经过严格论证,其实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说明如下:

1、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占领管带输送市场。龙净环保主要产品有除尘、烟气余热利用、脱硫脱硝、散料输送等,其中散料输送包括普通皮带、管带、气力输送三类。随着电厂大气污染治理进入后半场,管式皮带输送机在环保输送市场潜力将逐渐显现,市场前景突出。公司已提前布局,不断深入开拓环保输送装备市场,着力开拓以管带为主体的环保输送系统,以管带工程为主的散料环保输送业务三年后的年新增合同目标为15-20亿元。

完善制造能力。龙净环保的散料输送生产制造能力相比于大气环保生产制造能力薄弱,作为专业提供环保输送系统的公司,却不具备托辊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现有制造厂均为多年前建设的普通钢结构生产厂,缺乏智能化生产设备,对于某些关键精细部件的生产质量把控能力不足。本项目建成后,智能化的生产线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让公司搭上“工业4.0”的快车。

提升核心竞争力。输送系统是工业企业整个生产系统的核心装置,若输送系统停运则企业的生产将被迫停止,造成的损失巨大。而输送装置的关键部件质量很大程度决定了输送系统的稳定可靠性,管带机主要部件如托辊、胶带的品质已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失核心竞争能力的后果不仅是利润降低,也可能导致中标机会丧失。因此,想要大力发展管带运输业务,必须实现核心部件的自主生产。通过自主生产,完全掌握原材料的品质,加强对制造全过程的监控,并采用智能生产方式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2、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助力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解决雾霾的需要。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作为烟气治理装置的专用环保原料,可大幅提高脱硫效率,减少吸收剂消耗,同时可以吸附烟气中的重金属汞等多种污染物对污染减排,对消除雾霾及打赢“蓝天保卫战”,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大政方针,符合国家环境治理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适应市场需求。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愈加重视,龙净环保干法超净工艺已成为工业烟气治理的主流工艺,对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的需求也越发迫切,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存在市场空白。仅龙净环保在福建省内的现有火电厂、钢铁厂和玻璃窑炉、垃圾焚烧厂客户,对环保吸收剂的需求量已超过42万吨/年。项目的实施能够解决下游用户需求。

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从环保装备制造商拓展成为具备环保耗材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具有长期稳定需求特点的高性能环保吸收剂,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高性能吸收剂能保证系统更加高效稳定运行,对于公司“干式超净+”工艺的推广,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联动意义重大。

3、废水处理产品生产与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近年来,随着《新环保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水污染行动计划》等一系列环保法规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提高用水效率,实现节水和废水的有效再利用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寻求处理效果更好、工艺稳定性更强、运行费用更低的水处理工艺,实现废水零排放的目标,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设备和技术产业化的需求。在目前国家开始实施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严峻的水污染问题的大背景下,膜技术以其优越的水处理性能而备受关注。掌握膜元件生产和研发是整个膜法水处理产业链的技术核心,也是行业利润高点。目前,纯粹的膜制造企业逐步向产业链下游延伸,而龙净环保作为环保龙头企业从膜产业的技术核心入手,建设自有的膜产品研发实验室及其工业生产线,对于推动膜技术及其设备的产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战略发展需要。为落实龙净环保的大环保战略,公司业务范围将朝着非大气治理类的环保领域及上下游延伸。通过建设中小试验室、水质分析检测试验室、水处理核心设备生产线、水处理核心产品及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可快速掌握和逐步形成具有龙净环保特色的水处理关键技术,并完全具备水处理核心设备制造能力和自供能力。

4、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家和地方战略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工信部、财政部颁布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指出,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提出“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与除尘、脱硫脱硝相比,VOCs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治理技术复杂。目前国内VOCs治理企业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VOCs废气治理现状还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为实现采用更先进、科学的治理方法进行更加彻底的VOCs废气治理的目标,需要行业龙头企业带头进行研发与生产投入。

企业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龙净环保长期致力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公司战略定位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态环保企业,在发展方向上,坚定做好大气环保的传统优势业务,同时快速进军大环保领域,横跨全产业链,覆盖全环保领域。建设VOCs治理设备生产线符合公司做好大气环保业务的战略需求。此外,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势必要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5、烟气消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今消白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绝大部分的消白烟项目都是低价中标,产品成本已经成为消白项目是否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龙净环保还没有LPE真空热管换热器及HTC高导热纳米复合材料换热器的生产线,所外购的换热器质量参差不齐。如何降低成本,提高烟气消白产品的质量是公司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实现烟气消白产品的配套保障能力,降低烟气消白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更大规模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可新增企业发展后劲,为下一步的技术升级及后续市场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6、燃煤烟气智慧环保岛应用数据中心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推进烟气环保岛项目的必要举措。对于大部分燃煤电厂来说,目前烟气治理岛中绝大部分治污设备属于非智能设备,自动化程度低、运行效率低、设备之间协同程度低。智能环保数据中心实施后,通过智能化数据跟踪、分析和挖掘,实现设备间精准的协同配合,可大幅提高整体设备的运行效率,及时发现运行的潜在风险、降低故障发生频次,加快设备检修进程,对于龙净环保烟气环保岛项目的推进意义重大。

解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粘性。目前龙净电除尘事业部的客户已超过600家,合计采用设备1,200余台套,但售后备件、检修业务的年均效益仅为2,000万元左右,用户黏度很低。继续采取用户回访和被动等待用户上门的传统售后服务方式已无法满足用户群体急剧膨胀的现状。通过实时运行数据和排放数据的全方位监测和深度分析寻优,帮助客户实现远程风险动态监控、及时了解用户需求乃至引导用户需求,能够拉近龙净与用户的距离,提供长期稳定的运维服务业务。

开发新的利润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虽前期投入较大,但设备建成后,新增用户的建设资金投入量较小,且每年能够收取稳定的远程运维服务费用,因此项目的利润率远高于传统业务的水平。本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长期致力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营,拥有除尘、脱硫、脱硝、物料输送、电控五类产品。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环保输送、大气治理、废水治理类业务的设备、耗材生产线建设,及环保领域节能服务项目建设。

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属于同一行业领域,产品的生产工艺、所需生产设备、原材料、销售客户等方面有交叉重合,在业务上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关联性,具有较大的协同效应。建成后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向上游产业的自然延伸,业务范围得到拓展,为公司的大环保行业战略进行布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在研发、生产、运营等方面建立了高效的团队,储备了一批优秀的行业人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会以内部调配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来安排。

2、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一贯注重技术创新工作,通过多年发展公司技术中心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产品和技术研发模式,配备了较为完善的研发设施及研发人才队伍,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及企业立项研发工作,多项自主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除注重自主研发外,与多所知名院所及国际领先同行业公司亦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募集资金投向均为公司多年研究、储备的项目,在之前所属细分领域环保政策未落实的阶段,未进行规模化生产。此外,募投项目所需的工艺技术与国内外合作机构、专家进行过充分的交流与指导,得到了有力的外部支持,项目实施不存在技术障碍。

3、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企业的清洁生产要求及污染处罚标准逐步得到提高。各种政策法规以及标准陆续发布与完善,过往被忽视的环境问题如非电力领域大气污染、VOCs污染、扬尘污染、白烟污染也已经得到了充分关注。落实以及升级其环保设施是工业企业的唯一选择,之前还在观望的企业已经没有退路。在此背景下,环保市场得到进一步扩大,环保行业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游主要是燃煤电厂、钢铁、玻璃等工业企业,与公司除尘、脱硫、脱销类大气治理业务的目标客户存在较高程度的重叠,募投项目是公司当前业务的延伸,是对现有客户新需求的满足。作为环保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优质稳定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固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对募投项目相关的市场拓展信心十足。以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为例,其产品主要用于采取干法脱硫工艺的大气治理装置,项目的产能计划为25万吨/年,而公司仅在福建一省的已建干法脱硫项目,对吸收剂的需求量即超过42万吨/年,募投项目的市场储备充足。

综上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是在公司原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对产品线的丰富及向上游的拓展,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储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及规范实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的存放、合法合规的使用。

(二)丰富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通过扩大自身产能,扩充产品线,同时提升研发能力及生产工艺,进一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及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坚持各个业务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和控制,提升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美誉度。

(三)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主营产品和新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增强生产及供应能力,在现有销售服务网络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研发、产品、技术及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在国内及国际销售市场份额,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提高运营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五)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1、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单位/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编号:2018-08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09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45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40万股新股。2009年5月,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4,09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15.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395.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726.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61,668.91万元,其中计入股本4,09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57,578.91万元。截至2009年5月18日,上述款项全部实缴到账,由天健光华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天健光华验(2009)GF字第020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3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公司自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