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8-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8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第二被告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利息215.3万元(利息算至2017年9月28日,后期利息按年利率13.26%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公司将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情况概述:

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地公司”)诉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或“公司”)借贷纠纷案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30日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6年9月,华地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亿阳集团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华地公司与亿阳集团签订《借款合同》各一份,约定华地公司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向亿阳集团发放贷款2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华地公司据此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内容公司已经于2017年11月18日予以披露,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日前,公司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皖民初46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诉讼的主要内容:

华地公司诉讼请求:

1、判令亿阳集团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亿元,支付利息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9月28日期间利息215.3万元(按年利率13.26%支付2017年9月29日至借款还清日的逾期利息);

2、亿阳信通对上述两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亿阳集团、亿阳信通负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

三、一审判决的主要结论:

公司已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皖民初46号),主要结论如下:

1、亿阳集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华地公司借款本金2亿元及利息215.3万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9月28日,自2017年9月29日起,以本金2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3.26%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2、亿阳信通对本判决第一项所列借款本金及利息在2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阳信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亿阳集团追偿。

案件受理费1,092,567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97,567元由亿阳集团承担。

四、特别说明:

1、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公司立即会同本案经办律师准备上诉状,将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尽最大努力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公司将于近期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拟通过启动司法保护措施,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的原有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资金流动性的恢复,使得公司能够更加积极有效地解决诉讼相关问题,在二审中提请司法鉴定程序。

3、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正在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8-09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新增银行帐户资金冻结事宜披露如下:

一、公司银行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新增资金冻结及总体资金冻结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申请冻结银行帐户28个,涉及1个基本帐户、3个募集资金专户及24个一般结算户,被法院申请冻结金额为38.72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547%;实际被法院冻结金额9.63亿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36%。

2、公司获得资金冻结信息的渠道

公司此次收悉资金冻结事项的渠道为银行电话通知。

3、资金冻结原因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此次银行资金冻结的正式裁定,但判断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债权、债务相关。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相关冻结资金事项,已经涉及公司的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和一般结算账户,并且高达9.63亿元现金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资金调配上极其困难。由于相关案件涉诉金额巨大,公司需支付给法院的上诉费、鉴定费(仅以交银国际一案为例,上诉费用208万元,鉴定费高达360万元)及支付律师的费用极高。为保证公司的基本开支,根据目前的资金情况,存在无法持续负担上述费用的可能性。但上述费用是否能够顺利支付会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结果。

公司正在与亿阳集团核实相关具体细节,以及与有关法院及相关银行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同时,公司近期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启动司法保护措施,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恢复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正常履约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的原有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但相关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