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8-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4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7月 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育宣先生、任俊江先生、肖一先生、李涵乔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伍刚先生、关新红女士、陈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伍刚先生、关新红女士、陈奥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关新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育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9月出生,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陈育宣先生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是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委员、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主要工作经历: 1985年至1987年,于浙江省乐清虹桥镇上陶五金塑料厂任技术员;1987年至1997年,于浙江省乐清空调电视配件厂任技术员、业务员;1997年至2001年,于乐清市康利电子有限公司任主要负责人;2001年至2006年,于深圳铭锋达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销售副总;2006年至今于公司及其前身电连有限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陈育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陈育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882,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1%;陈育宣先生与公司股东林德英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会议通知日,林德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368,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1%;陈育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251,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2%;陈育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育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任俊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9年至2005年,于信息产业部第四十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研究所)从事射频连接器的研发和生产;2005年至2006年,于深圳市凯普达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至今于公司及其前身电连有限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同时兼任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俊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145,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0%;任俊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俊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肖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0年至1995年,于国营857工厂任工程师,1995年至2018年 9月,于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8年9月至今于公司任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肖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肖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肖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涵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3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2006年8月至2010年4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于云泰国际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于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任财务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6年12月,在无锡航天高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权投资风控总监;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于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股权投资风控总监;2017年9月至今,于珠海灏海辰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涵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1、伍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6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清华大学MBA导师,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至1998年,供职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2000年至2002年,任德国罗兰贝格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02年至2003年,任大鹏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03年至2006年,任美国华信惠悦咨询公司中国区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起任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伍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关新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年9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生导师。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关新红女士1988年毕业后在中央财经大学留校任教至今,2008年至2014年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新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北京大学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3年至1999年,于北京变压器厂整机设计部门从事整流器设计工作;1999年至2011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研究中心从事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工作,2011年退休返聘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研究中心工作。2016年11月起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679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5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7月 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陈锋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工作经历: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于连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助理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5年11月,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今,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电连西田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二部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陈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2,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