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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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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波

设立日期:199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联系人:应技挺

联系电话:0580-3825215

邮编:316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S综合

组织机构代码:14876801-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300001100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潢,物业管理,建设代理;港口、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的销售;酒店管理,酒店开发,棋牌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场地出租,花卉出租,汽车租赁,停车服务,票务代理,洗衣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游泳池、茶室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工艺品、日用品、百货销售,复印、打印,水产品初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批准情况和核准情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6年7月18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董事会决议》。2016年7月19日,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股东会决议》,同意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并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的一切事宜。

发行人已就本期债券发行取得内部权力机构批准,该批准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对发行人董事会办理本期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期债券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5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发行主体: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8东港01。

4、债券代码:143859。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

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7、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品种和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利率将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半年度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两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半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半年度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按照本期债券的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计息期限(存续期间):2018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7日。

12、发行期限: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共2个工作日。

13、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8年10月17日。

14、起息日:本期债券自2018年10月17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度10月17日,4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5、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度10月17日及4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半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3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0月17日。

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回售条款:债券持有者有权选择于第三年的回售登记期,将其持有的债券部分或全部按照面值进行回售申报,未回售的债券则持有至5年期满。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将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独立于其他账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级,中诚信出具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的《信用评级报告》。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偿债保障机制

(1)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公司已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的5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本金到期日的10个工作日前累计提取的偿债保障金余额不低于本期债券余额的20%,在本金到期日的5个工作日前,将应付本金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偿债保障金自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之日起,仅能用于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2)追加担保措施

当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时,公司承诺为本期债券追加担保:

1)预计公司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利息或本金。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公司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

3)出现预计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兑付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作出的董事会决定,通过了发行本期债券的相关议案,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实行限制股息分配措施: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公司将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2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年10月15日。

发行首日:2018年10月17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办公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波

联系人:应技挺

联系电话:0580-3825215

传真:0580-3822011

邮政编码:316100

(二)承销商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谢辉、王浩竞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邮政编码:200120

(三)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机构负责人:姚庚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孙国伟、汪小刚

联系电话:010-52805601

传真:010-52805600

邮政编码:100033

(四)律师事务所:浙江民鸿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菜市路185号财富商务楼1405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菜市路185号财富商务楼1405室

机构负责人:马国海

联系人:徐瑞康

联系电话:0580-3056069

传真:0580-3012786

邮政编码:316000

(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一: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43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43号

负责人:周良增

联系电话:0580-8866062

传真:0580-8866079

邮政编码:316000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43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4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8-42号

负责人:赵小伟

联系电话:0571-88359777

传真:0571-88359553

邮政编码:310007

(七)申请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68870587

邮编:200120

(九)证券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机构负责人:关敬如

联系人:关安锋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较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表明本期债券安全性较高,违约风险较低;评级展望为稳定,表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未来信用等级大致不变。

二、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和使用情况

公司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与各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拥有良好的资信条件。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为15.54 亿,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00亿。

单位:亿元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6月末,发行人无对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担保。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波

设立日期:199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联系人:应技挺

联系电话:0580-3825215

邮编:316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S综合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潢,物业管理,建设代理;港口、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的销售;酒店管理,酒店开发,棋牌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房屋场地出租,花卉出租,汽车租赁,停车服务,票务代理,洗衣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游泳池、茶室服务,烟草制品零售,工艺品、日用品、百货销售,复印、打印,水产品初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组织机构代码:14876801-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3000011009

(二)符合发行公开公司债的依据

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涉及的房地产业务,不存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认定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主体条件。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概况

1.1991年12月发行人设立

1991年8月29日,舟山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舟政发[1991]80号),建立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行政上由普陀区人民政府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从事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业务等。公司注册资金为二千万元,注册地址在舟山市普陀区。任命虞央国同志为总经理,张凤全同志为副总经理,王健民同志为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1991年8月29日,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91年11月5日,公司向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区分局提交《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及申请文件。

1991年12月25日,舟山市普陀区财政税务局出具了验资部门意见,证明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数额为二千万元。

1991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了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903100001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内容如下:“企业名称: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滨江路187号;法定代表人:虞央国;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经营范围: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经营。”

2.第一次变更,变更住所

1992年6月6日,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住所变更为普陀区沈家门黄沙湾。

3.第二次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

1993年3月13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任命吴子华同志担任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5月18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子华。

4.第三次变更,变更公司性质、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199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有限公司”,选举宋少祥、吕建生、周金根、罗石林、刘爱世、江翠斐、黄建中、陶开明、王纪泉为公司董事,选举何雅娣、杜祖国、柴芳宏为公司监事。同时召开公司董事会,选举宋少祥同志为董事长,吕建生、周金根同志为副董事长。

1996年11月21日,公司向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区分局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文件。

1996年12月17日,普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普会师验业字[1996]第69号《验资报告》,该报告记载:“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投入资本分别为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

1996年12月18日,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区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3090310000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记载内容如下:“企业名称:浙江省舟山东港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普陀东港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宋少祥;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设代理;港口、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的销售。”

5.第四次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

1998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四次董事会议,选举公司董事洪吉根同志为董事长。

1999年1月20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洪吉根。

6.第五次变更,变更股东

2000年8月8日,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3.08%股权计1,500万元全部划转给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0日,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08%股权计1,500万元转让给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2002年5月15日,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69%股权计500万元转让给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2003年7月3日,普陀区政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38%股权计1,000万元转由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2003年11月21日,浙江省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38%股权计1,000万元转让给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04年1月18日,浙江省交通厅与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38%股权计1,000万元转让给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2004年6月29日,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划转舟山东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将舟山市政府所持有的公司15.38%股权计1,000万元划转给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7.第六次变更,变更法定代表人

2004年10月18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张忠华。

8.第七次变更,变更股东

2004年9月14日,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38%股权计1,000万元划转给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9.第八次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号

2008年5月12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号,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滩涂围垦,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设代理;港口、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业的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电的销售。变更后注册号为330903000011009。

10.第九次变更,变更企业名称

2008年6月30日,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为东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第十次变更,变更企业名称及住所

2008年8月11日,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及住所,变更后企业名称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舟山市普陀区东港绿洲花园1号楼。

12.第十一次变更,变更注册资本

2010年7月20日,公司股东会会议同意在公司“资本公积”项下的东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转增资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会议同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0年9月9日,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正会验字[2010]第168号验资报告,依据验资报告,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8,5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15,000万元。

13.第十二次变更,变更住所及注册资本

2012年6月26日,公司变更住所及注册资本,住所变更为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注册资本变更为2亿元。

2012年4月12日,公司股东会同意从公司“资本公积”项下的东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转增资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会议同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2年6月26日,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正会验字[2010]第168号验资报告,依据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6月25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5,0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2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于2012年6月26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14.第十三次变更,变更股东

2014年10月14日,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6.15%股权计9,230万元划转给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

15.第十四次变更,变更股东

2014年11月17日,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批复,同意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6.15%股权计9,230万元注入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第十五次变更,变更股东名称及公司章程。

2015年11月25日,持有公司46.15%股权的股东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改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获得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核准,原股东之一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7.第十六次变更,变更法人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张剑波。

二、发行人对外权益投资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对外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9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省水利厅,持股数量分别为9,230万股、9,230万股及1,540万股;持股占比分别为46.15%、46.15%及7.70%。

普陀区财政局持有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未发生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目前以土地开发、商贸服务、房地产开发、资产租赁、酒店服务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均扎根于东港经济开发区,与东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相辅相成。发行人在舟山市东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1、短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10、4.53、3.72和3.48,速动比率分别为0.46、0.63、0.52和0.36,短期偿债能力良好。具体来看,2017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6年末明显改善,表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且流动资产在覆盖当期流动负债后,仍有较大余额,可用于偿还长期债务。其次,随着地产销售回款的逐步增加、酒店经营及商铺租赁收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其偿债能力将会有进一步的增强。此外,发行人的信用声誉较好,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已结清、未结清信贷信息中均无关注类信贷信息,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综合分析,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截至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04%、50.58%、51.59%和47.86%。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低且相对稳定,可见发行人资产对长期负债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

综合分析,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改变发行人主要依靠银行借款方式融资的情形,降低了资金周转压力,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调节并合理改善发行人的债务结构,减轻发行人的偿债压力,缓解其资金压力。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

1、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从盈利能力来看,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6,058.63万元、59,234.33万元、48,298.76万元和80,083.8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098.57万元、9,142.17万元、2,098.31万元和17,825.20万元。其中,2016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较2015年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系房地产收入和土地开发收入减少所致。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营业收入增加,系土地开发收入、房地产收入、酒店收入增加所致。

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和2015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78次、24.76次、37.04次、143.61次。综合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回款期限较短,表明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能力较强。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所致。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数据未经年化处理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7%、3.16%、3.26%和5.52%。存货周转率较低原因为,存货中存有大量的土地尚未开发。根据发行人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未来发行人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地产项目及周边配套设施。长远来看,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将在未来将逐步回升并趋稳。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良好。

二、发行人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受限制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51亿元,发行人用以抵押的资产主要为发行人在舟山市普陀区拥有的存货土地、自建待销售或出租的房屋及连带土地、发行人自有办公楼、矿山使用权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受限制资产科目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和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税务违法正在被主管税务机关查处或将要被查处的行为。

第五节 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发行人2016年7月18日制定的董事会决定以及2016年7月19日对上述决定的股东会批复,发行人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若债权银行同意发行人提前偿付上述债务,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约定进行提前偿付。

本公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将不以借贷、共同投资、购买或者租入资产、提供担保等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将募集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及借于他人使用。

本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并按照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披露的用途使用。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审计报告、2017年审计报告和2018年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期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办公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麒麟街233号

法定代表人:张剑波

联系人:应技挺

联系电话:0580-3825215

传真:0580-3822011

邮政编码:316100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1-60101358

传真:021-68826800

邮政编码:200120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销商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签署日期:2018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