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18-025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董事。
3、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3日上午在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公司107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胡明春先生、王建明先生、吴迤先生、万海东先生、彭为先生、谢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鸿春先生、徐志坚先生、管亚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明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吴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万海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彭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谢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李鸿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徐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管亚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明春,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科学技术研究部职工,地面部室副主任、主任,天线与微波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天线与微波部部长,首席专家兼总体部部长,副所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明春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明,男,博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职工,总体室副主任,总体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副所长、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江苏省对外科技促进会副会长。王建明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迤,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科技部综合处处长、技术基础部部长、规划与经济运行部部长,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迤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海东,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系统部办公室主任、副部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系统部部长、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海东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为,男,硕士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信号处理研究部综合办副主任,精密器件与总装厂、部件装配厂副书记兼副厂长、装备部部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企业策划部部长。彭为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宁,男,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高功率设备部发射室主任、副部长,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天线微波部副部长。谢宁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鸿春,男,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副处长、北京城市铁路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现任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鸿春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志坚,男,博士学历,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系教授,兼任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管亚梅,女,博士学历,教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固锝股份有限公司、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女士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18-02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在会议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给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徐斌先生、廖荣超先生、高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任期三年。各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廖荣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高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斌,男,硕士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财务部主管会计,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财务部副部长、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荣超,男,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财务部财务主管、副部长,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纪检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廖荣超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朋,男,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科技部综合处,现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高朋先生未持有国睿科技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62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18-027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30日9点0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1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30日
至2018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6日8:30—17:00。
3、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39号,邮编:211106,联系电话:025-52787053,025-52787013,传真:025-52787018。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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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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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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