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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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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未按时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公告

2018-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93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未按时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华业资本CP001,债券代码041762038)应于2018年10月13日(此日为节假日,顺延至10月15日)兑付。截至兑付日营业终了,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17华业资本CP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7华业资本CP001

4.债券代码:041762038

5.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6.债券期限:365天

7.本计息期债券利率:7.20%

8.兑付日:2018年10月1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9.当前主体评级情况:C

10.当前债项评级情况:D

11.应付本息金额:人民币536,000,000.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亿叁仟陆佰万元整)

12.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信用增进安排:无

14.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息的原因

公司资金部门表示,截止2018年10月15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筹集到期偿付资金,“17华业资本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该事件严重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公开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公司郑重向“17华业资本CP001”持有人致歉。

三、相关后续安排

1、继续通过多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投资人支付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

2、后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做好相关后续违约处置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

3、配合主承销商召开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全力配合主承销商尽快召开“17华业资本CP001”持有人会议,参与商讨后续救济措施,维护持有人权益。

四、备注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9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国元证券于2018年10月15日已强制卖出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240,000股。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3,65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由于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下跌,华业发展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的公司股票可能依约将被强制卖出,国元证券将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业发展所持股份。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资本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依约将被强制卖出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下跌,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的公司股票可能依约将被强制卖出,国元证券于2018年10月15日已强制卖出华业发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被动减持前持股情况

2、 被动减持后持股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计划减持数量已包括2018年10月15日被动减持的240,000股。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国元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若上述股份被处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