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8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2018]5号),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8]752号)相关文件的精神,决定降低新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将新疆现行销售电价中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降至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水平,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
2、新疆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含同价后的非居民照明用电)销售电价和对应的输配电价,在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336元(含税价,下同)。
因石河子电网已于2018年1月20日起取消了一般工商业(除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电价中所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0.011元,故本次石河子电网实际调整为在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226元。
文件通知上述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公司计划于10月起执行新电价,并对已经收取电费的用户,将按照5月份起实际抄见电量折算差额电费向用户进行清退。
一、本次调整前后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情况如下:
调整前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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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格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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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对公司2018年收入的影响:
依据公司2018年5-9月用电数据,以及去年四季度用电数据和石河子地区用电情况测算,本次下调石河子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后,预计会降低公司2018年收入约85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