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8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1号)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华新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7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126,67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1,670,000股A股股票自2017年10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9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26,67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6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5,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淞银财富”)、郑钟南、詹娟,该部分限售股合计为12,800,000股,将于2018年10月2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A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26,67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6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5,000,000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淞银财富、郑钟南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票后的股份总数计算)的50%,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且保持持股5%以上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相关公告。

2、公司股东詹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8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