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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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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8-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8-13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25,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4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2号)。核准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835,961股股份、向高学刚发行5,938,547股股份、向固安县益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4,231,743股股份、向高学强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高作明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杨春丽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高作宾发行1,854,914股股份、向崔长江发行211,587股股份、向刘海源发行146,136股股份、向周海峰发行105,793股股份、向曹伟清发行105,793股股份、向王勇发行105,793股股份、向狄俊雅发行103,677股股份、向赵立伟发行103,677股股份、向刘辉发行84,634股股份、向谭兆军发行84,634股股份、向冯琨发行84,634股股份、向胡浩发行74,055股股份、向程娜发行74,055股股份、向刘殿良发行74,055股股份、向尚树峰发行74,055股股份、向张小力发行74,055股股份、向储继民发行74,055股股份、向郑彬发行74,055股股份、向吴全江发行74,055股股份、向张颖发行74,055股股份、向孙冀鲁发行58,257股股份、向王军发行56,364股股份、向李超发行52,896股股份、向何文利发行48,194股股份、向刘超发行42,317股股份、向代猛发行42,317股股份、向徐萍发行37,027股股份、向刘震震发行23,274股股份、向付海燕发行17,632股股份、向蔡益锋发行4,114股股份、向钟琦发行2,821股股份、向林志强发行5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950万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7年10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周海峰等25名自然人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自新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与其它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0月2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25,79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0.231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2018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30,545,885股增至876,655,062股,周海峰等25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1,688,158股增至2,025,790股。本表所涉及内容均按最新数量统计。

(2)此处计算的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是指占本次变动后公司无限售股份数的比例。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周海峰等25名自然人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不存在周海峰等25名自然人对京蓝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京蓝科技对周海峰等25名自然人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就京蓝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独立财务顾问对京蓝科技本次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